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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建筑变“青楼”是一种管理放肆

蒋萌

2017年09月13日15:01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大学建筑变“青楼”是一种管理放肆

背景:近日,安庆市市区保护性建筑名录中,将安庆师大菱湖校区的近代建筑国立安徽大学教职工宿舍楼称为“安徽大学青楼”,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记者了解到,安庆师大目前拟就“安徽大学青楼”的命名进行交涉。安庆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办公室则回应:别想多了!

新京报发表斯涵涵的观点:如果该建筑在历史上确实存在过“青楼”的名称,倒也情有可原。但无论是当地文史专家还是安庆师大的师生,都对这个名称表示“第一次耳闻”。只是在这次普查建档时相关工作人员为了与“红楼”对应,而随意起的一个名字。这种不考虑历史延续也不考量风俗习惯的随便命名,既是对城市历史文化的矮化,也是对居住在这个建筑里的教师及家属们的侮辱。“任性”改名的背后,暴露出的是敷衍了事的懒政以及浅薄的文化观。加之缺少有效的约束手段和监督反馈,乱改建筑名,才变得如此理直气壮。历史悠久的大学建筑冠以“青楼”,不但违背了相关文物保护的法规本意,也丧失了文化保护的自觉,真乃斯文扫地。安庆有关部门应该温习一下城市历史文化课程,最起码补一补常识,切莫让莫名其妙、低俗不堪的“青楼”坏了一所大学的名声,贻笑大方。

小蒋随想:有家长给孩子起名“王者荣耀”尚且引来微词,将大学里的一幢历史建筑莫名其妙命名为“青楼”,不触发学校与社会的反感才怪!当地管理部门回应“别想多了”,其实是自身想的太少了,甚至压根儿就没考虑社会怎么想!给文化与历史建筑建保护名录,理应是项严谨的工作,要尊重历史,沿袭既有称谓,符合公众常识,确保传承有序。人们不禁要问:当地文史专家与学校师生从未听说“青楼”,安庆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办公室凭什么想出“青楼”二字?这究竟是在保护还是在伤害?由此还想到,一个名叫葛宇路的大学生给北京一条没有标明路名的道路命名为“葛宇路”,愣是在几年内没人管,俨然成了“正式路名”,直到媒体关注,管理部门才表示私设路牌违法,对“葛宇路”的路牌予以拆除。同样是对公共设施命名,有的地方乱起名,有的地方“忘了”起,恐怕都与“谋事不实”脱不开干系,折射出管理的懈怠乃至放肆。更令人皱眉的是,面对社会的批评,某些部门仍然无所谓与不走心。

民办学校“挖老师”或有鲶鱼效应

背景:近日,江西省教育部门就南昌五中、江科附中、雷式学校等民办学校涉嫌“私挖”临川一中骨干教师一事进行调查,这些民办学校已被约谈,处理意见尚未给出。此前,抚州市政府还给江西省教育厅上呈过一个“关于恳请制止南昌市部分民办学校违规聘用我市临川一中教师的请示”,声称南昌市几所民办学校“扰乱了教师流动秩序,引发了学校恶性竞争,破坏了全省教育生态”。

中国青年报发表朱达志的观点:“私挖”这种说法,正是新闻令笔者诧异的原因。我实在不明白,所谓“私挖”究竟违了什么规。除去劳动合同之中的聘用年限之外,教师的自由流动不应受到任何额外的限制。就算教师违反合同,提前离职,那也是教师自己违约。对有意求才的单位来说,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禁止他们向自己看中的人才发出邀约,又何来“违规私挖”之说呢?尽管教育行业有其特殊性,但教育资源的分配同样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而人力资源的自由流动正是一条基本的市场法则。这一法则既有利于优秀教师取得符合其劳动价值的薪酬,也能更好地促进教育资源的市场配置。因此,只要各校“挖人”方式不违法,那就是正当的。难道给教师开出高薪也有错吗?靠行政手段制止正常的高薪挖角,恐怕与依法治国的原则不符。

小蒋随想:民企“挖”国企的人的事在许多领域都有。比如,民营航空公司“挖”国有航空公司的飞行员,民营医院“挖”公立医院的医生,还有法官离职到律师事务所当合伙人……平心而论,业务骨干被外单位挖走,确实让老东家头疼,也会给工作带来困扰。但是,市场经济讲究人才自由流动,人才与单位有双向选择权,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从一而终”,权力部门不能越权干涉。应当承认,公姓单位较之社会单位,在薪酬等方面欠灵活。可这并不意味着公姓单位就没有自己的优势,否则,某些人何必非要挤入“编制”内?或许,一个不变的道理是人各有志,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选择。对公姓单位而言,要想留住人才,要让人才看到上升的空间,要让人才获得应有的尊重与待遇。比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设置正高级职称,首次评审近3000人,就是推动改革、理顺体制、增强活力的重要举措。在某种程度上,民办学校可以起到“鲶鱼效应”,让公立学校更有动力完善自身的不足,这对学生与教师不是坏事。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责编:董晓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