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仅有家电“下乡”是不够的,还需要啥?
| 吴睿鸫 |
2008年12月03日08:10 来源:湖南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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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11月30日联合宣布,从1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实施范围扩大到14个省区市,并从明年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各地实施时间统一暂定为四年。(《上海证券报》12月1日)
据权威人士测算,连续四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倘若这一目标如期实现的话,不仅能提升农村人口的生活质量和消费水平,更为重要的是,能大大缓解长期以来农村消费不振的被动局面。
然而,这项公共政策一经公布后,有很多网友包括一些专家持反对意见。有网友认为,家电“上山下乡”还不如给农资产品给补贴;也有网友担心地方政府官员会把好经念歪,政策落不到实处;甚至有专家认为,家电下乡难以激活农村消费市场,等等。笔者承认,这些人的观点都有道理,实事求是地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主导介入竞争相对充分的家电市场,多少有些欠妥。
但是,笔者觉得,既然国家强力推行这项公共政策,肯定有适合“家电下乡”的制度土壤。因为,就目前而言,我们已具备了踩动农村消费“发动机”油门的外在条件,一方面,国家在免除农业税、农村义务教育外、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以及农村土地流转的开始启动,都让农民收入间接增加了。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农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已达4140元。
与此同时,受世界性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的对外贸易尤其是出品企业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这就倒逼政府不得不采取增加内需的方针,而现在让“消费”这驾马车驱动起来的最优选项则是农村,“家电下乡”无疑是最佳突破口。
尽管现在“家电下乡”已成为国家大力推行的公共政策,但必须考虑的是,“家电下乡”不能仅仅当成政府对农村农民的“恩典”,刺激农村内需的官方政绩,一卖了之,还必须关注“家电下乡”后,不能给农村消费者带来新的麻烦和不便。因此,窃以为,国家和各级政府应该站在提升民生质量和权益的高度,在“家电下乡”后续工作中,还应做好配套的“三下乡”。
其一,“基础设施下乡”。这一点集中体现在,中西部以及一些偏远和贫困地区农村通信和电视的基础设施方面,由于历史欠账太多,通信和电视信号的不畅通,即便农村农民购买的手机和电视机,很可能变成摆设。
其二,“售后服务下乡”。据了解,目前在农村市场,基本没有企业设立的专门售后服务机构或特约维修机构。现在城里的人家电坏了,打个电话马上就有人上门维修。可在农村,如果家电出了毛病,只能自己想办法,自己搬到镇上找人修,而且由于技术不好,很多时候还修不好,非常麻烦,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其三,“电视节目下乡”。就目前而言,仅中央电视台第七套、山东电视台农科频道、河北电视台农民频道等几个涉农频道,在全国上千个电视频道中所占比例甚小;与此同时,无论是农村专业栏目,还是反映农村题材的影视剧,更是少的可怜。
因此,笔者觉得,国家在“家电下乡”的同时,要多管齐奏,大力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售后服务网络,增加对农电视频道、涉农栏目以及制作高质量反映农村题材的影视剧,最终实现“基础设施”、“售后服务”和“电视节目”与“家电”齐“下乡”,惟此,“家电下乡”这一制度安排,才能真正变成利国利民的善政。
据权威人士测算,连续四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倘若这一目标如期实现的话,不仅能提升农村人口的生活质量和消费水平,更为重要的是,能大大缓解长期以来农村消费不振的被动局面。
然而,这项公共政策一经公布后,有很多网友包括一些专家持反对意见。有网友认为,家电“上山下乡”还不如给农资产品给补贴;也有网友担心地方政府官员会把好经念歪,政策落不到实处;甚至有专家认为,家电下乡难以激活农村消费市场,等等。笔者承认,这些人的观点都有道理,实事求是地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主导介入竞争相对充分的家电市场,多少有些欠妥。
但是,笔者觉得,既然国家强力推行这项公共政策,肯定有适合“家电下乡”的制度土壤。因为,就目前而言,我们已具备了踩动农村消费“发动机”油门的外在条件,一方面,国家在免除农业税、农村义务教育外、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以及农村土地流转的开始启动,都让农民收入间接增加了。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农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已达4140元。
与此同时,受世界性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的对外贸易尤其是出品企业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这就倒逼政府不得不采取增加内需的方针,而现在让“消费”这驾马车驱动起来的最优选项则是农村,“家电下乡”无疑是最佳突破口。
尽管现在“家电下乡”已成为国家大力推行的公共政策,但必须考虑的是,“家电下乡”不能仅仅当成政府对农村农民的“恩典”,刺激农村内需的官方政绩,一卖了之,还必须关注“家电下乡”后,不能给农村消费者带来新的麻烦和不便。因此,窃以为,国家和各级政府应该站在提升民生质量和权益的高度,在“家电下乡”后续工作中,还应做好配套的“三下乡”。
其一,“基础设施下乡”。这一点集中体现在,中西部以及一些偏远和贫困地区农村通信和电视的基础设施方面,由于历史欠账太多,通信和电视信号的不畅通,即便农村农民购买的手机和电视机,很可能变成摆设。
其二,“售后服务下乡”。据了解,目前在农村市场,基本没有企业设立的专门售后服务机构或特约维修机构。现在城里的人家电坏了,打个电话马上就有人上门维修。可在农村,如果家电出了毛病,只能自己想办法,自己搬到镇上找人修,而且由于技术不好,很多时候还修不好,非常麻烦,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其三,“电视节目下乡”。就目前而言,仅中央电视台第七套、山东电视台农科频道、河北电视台农民频道等几个涉农频道,在全国上千个电视频道中所占比例甚小;与此同时,无论是农村专业栏目,还是反映农村题材的影视剧,更是少的可怜。
因此,笔者觉得,国家在“家电下乡”的同时,要多管齐奏,大力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售后服务网络,增加对农电视频道、涉农栏目以及制作高质量反映农村题材的影视剧,最终实现“基础设施”、“售后服务”和“电视节目”与“家电”齐“下乡”,惟此,“家电下乡”这一制度安排,才能真正变成利国利民的善政。
(责任编辑:罗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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