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1日--2008年11月28日
观点频道网友说话栏目当周5佳言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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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8日13:32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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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一个苹果引发的“男女不正常交往”
网友:乔志峰
河南省夏邑县第一高级中学分校一名高三男生吃了女同学的一个苹果,然后聊了几句。不久,学校政教处就以“发生男女不正常交往”开除了这两名学生。(《东方今报》11月26日报道)
一个馒头能引发一场血案,一个苹果竟然也能引发所谓的“男女不正常交往”,这世界真奇妙。
当事学校到底是什么逻辑,要对一个小小的苹果“上纲上线”?莫非,他们是想起了《圣经》中亚当与夏娃的典故,将苹果定性为伊甸园内的“禁果”?看来,以后苹果这东西还真不敢随便吃,尤其是不能吃异性给的苹果,否则,一不小心被斥为“男女不正常交往”就麻烦了。
既然吃个苹果就算是“男女不正常交往”,那别的水果呢?梨子吃得吃不得?桃子吃得吃不得?估计也吃不得吧。在这样的学校里上学,男女同学恐怕根本不敢交往,只能“道路以目”了——噢,对了,“道路以目”更严重,有“眉来眼去”之嫌呢。
一个苹果引发的“男女不正常交往”,再次暴露了当前教育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某些自以为是的教育者,热衷于出台管理“新举措”,用粗暴的手段去“管制”学生。为了维护学校“形象”,有的老师甚至校领导亲自拿着大剪刀在校门口剪学生的头发;为了控制学生用手机,干脆在学生宿舍装上屏蔽器……难道,这些教育者不知道学生也有人身权利,也需要尊重?难道,这些教育者除了强制性的“暴力”手段,就没有别的更有效的教育方法?
某些有“暴力倾向”的教育者,也该接受一下“再教育”了!而如何从制度上规范教育机构和教育者的行为,遏制类似现象的发生、保护学生的基本权利,也是摆在我们面前越来越紧迫的课题。
点评:早恋固然不合时宜,但应当疏导而不是堵截,吃个苹果是同学之间的友谊,学校这种武断的做法,不知道其教育的理念和灵魂是什么,更不明白想培养出什么样的人才。目前个别学校里的做事方式不敢恭维,青少年是最可塑造的年龄阶段,学校处理事情的方式对学生的影响应该远远大于处理事件本身的意义。很多老师也有怨言学生不好管,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就好管,显然这样杀鸡骇猴恐是缘木求鱼,而如此果断之风不知道背后是否还有什么隐情。难道制造失学儿童学校就没有责任吗?建议尽快恢复两个孩子的学习!
第三名:"在××我说了算",市委书记咋如此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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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连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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