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名男子持刀杀人后自残,被送到医院救治。他的亲属称家庭贫困,交不起医疗费。为了挽救杀人嫌犯的生命,一位名叫白润岱的记者闻讯送去2000元钱,争取到了医院的及时救治。不料,白润岱的义举却被一些人怀疑为“作秀”。
无独有偶,前不久,也是在河南郑州,一名13岁女孩不幸落入黄河,电视台女记者曹爱文赶到现场报道。在现场无人懂得急救知识的情况下,出身于医生家庭的曹爱文放弃报道,对小女孩实施急救。有媒体随后发出异议,认为曹爱文是在“救人作秀”。
从相关报道中获知,那些怀疑记者曹爱文是在“作秀”的人认为,在女孩落水的现场,身为记者的曹爱文首先想到的应当是立即进行采访报道,而她竟然放弃报道动手救人,实在有悖于“常理”,所以难逃“作秀”之嫌。那些怀疑白润岱是在“作秀”的人认为,救助重伤嫌疑人应该是政府的事,而不是记者的事,白润岱“越位”做了本该由政府做的事,同样难逃“作秀”之嫌。这些“作秀”论者忘记了一个最基本的道理:曹爱文和白润岱是记者,同时更是普通的、正常的人,他们救助他人的行为,首先是出于普通的、正常的人的本能,而不是出于记者的职业本分。这种本能内在地决定了,在他人迫切需要救助的时候,曹爱文和白润岱会把救人看得比工作更重要。他们也许没能做好记者的本职工作,却履行了作为“人”的最基本的道义责任,这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不错,在我们的周围,每天都有一些人在煞有介事地表演、作秀,同时也有一些人在为各种表演、作秀进行策划、包装,自然也有不少人在兴趣昂然地充当着作秀节目的欣赏者和消费者。所以,人们有必要对形形色色的作秀保持足够的警惕。但是,如果把新闻记者救人、电台主持人感化逃犯、市长资助贫困大学生之类但凡比较罕见的善行和义举一概视为“作秀”,则显然是过于敏感而矫情了。在某些“作秀”论者看来,在今天这样一个普遍追求效益和实惠的年代,一个人如果还在以实际行动践行助人为乐、大公无私、见义勇为、勤勉敬业、诚实守信等美德,那么,他一定是希望以此引起世人的注意,进而想要达到某种通过其他方式无法达到的特殊目的,由于他怀有“不可告人”之动机,他即便做得再多再好,即便他的行为客观上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也不过是在“作秀”罢了,何足道哉?
一句无比轻巧的“作秀”,就这样把曹爱文、白润岱们的价值一笔勾销了。这种粗暴的、固执的偏见,不但伤害了人们对于助人为乐、大公无私等美德的信任,而且还可能动摇人们对于美德的信心。如果任由“作秀”论泛滥下去,可以预计,我们社会上将有越来越多的人变得既不相信曹爱文、白润岱的真实存在,而且在遇到他人需要救助的时候,自己因为担心被别人视为“作秀”也不愿意勇敢潇洒地做一回曹爱文、白润岱。这将是一个多么可怕的结果!
诚如俄国小说《白痴》的主人公梅思金公爵所言,“总得相信什么!总得相信谁!”我们总得相信社会上有助人为乐的人,有大公无私的人,有鲁迅所说的“埋头苦干的人”、“拼命硬干的人”、“为民请命的人”、“舍身求法的人”,总得相信曹爱文、白润岱们不是在“作秀”。否则,我们将很难避免那个可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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