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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报:城管殴城管 如此“误会”为哪般?
孙立忠 燕农 王理 肖华
  2006年08月02日09:01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7月31日下午,深圳市城管联动执法大队在龙华执法时,遭遇到意外情况:龙华街道办城管执法队数辆车卡死市城管执法车,质疑他们的合法身份。据目击者反映,当时30多人下车开始殴打市城管执法队6名队员,并当街将他们的裤子扒下,还将他们扭送到当地派出所。而随后赶到的龙华街道办相关领导称,“这完全是一场误会”。

  权力割据背后的利益割据

  深圳市城管执法人员双手被反绑、裤子脱落、内裤暴露的景象实在是让人感到难堪。退一步说,即便对方真的是假冒的城管执法人员,那么就可以殴打并扒下其裤子吗?要知道,就算是违法者也是有人权、有尊严的。面对上级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时尚且又是殴打又是扒裤子,那么面对弱势的摊贩时又当如何?而且,龙华街道办城管为了执法权之争也即利益之争而不遗余力,无所不用其极,那么可想而知,其辖下的被管理者将受到怎样的盘剥。此起彼伏的类似新闻,见证了权力运行的无序,见证了权力还未受到有效制约。对于公众而言,这绝非幸事。虽然有人因为愤怒与无可奈何而对此大声叫好,但这只不过是表达失望的情绪罢了。所以,必须用对权力的规制来挽救政府因此而受损的公信力与权威,除此别无他法。(山东 编辑)

  不能听任“打”声一片

  当执法者以及一个部门,将暴力观念引入公权权威的构架中,受伤害的不仅仅是民众的私权,还有公权。聚沙成塔,积微成著。公权对私权的恶意侵犯得不到及时纠正,只能使公权愈发膨胀和异化,甚至自己形成一个抵制公共秩序的“次秩序”。这个时候,不要说公众监督已经式微,甚至同级别或者上一级公权的监督,亦然遭遇抵抗,用暴力维系其“次秩序”。遏制某些基层执法中“打”声一片,应该降低人员的出门门槛,在流动中优化队伍素质。(河北 大学职员)

  从“城管打城管”看城管的戾气

  实际上,城管是政府的代表,滥施淫威暴力执法,损害的是政府形象,同时还让法律很“受伤”,导致政府和民众的关系紧张。城管打城管,也是有来由的,源于“一种无缘无故的仇恨”―――潜藏并弥漫于城管队伍中的戾气。而这类事情并不陌生,加上“特权意识”作祟,一旦自身利益受到侵犯,便会释放“攻击性的原始本能”。而暴力换来的也是暴力,让社会付出沉重的代价,最终都将成为无辜的受害者。恐怕,加强城管自身的素质教育和法制教育,不痛不痒,远水不解近渴。无论如何,只有依法裁决,而不内部处理,让其付出沉重代价,才能让违法者对法律产生敬畏。(黑龙江 医生)

  如果是“误会”更让人担忧

  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绝不允许这样野蛮执法的发生。龙华街道办城管执法队之所以这么做,绝不是“误会”的原因,更深层的原因是执法者的素质问题,知法犯法或不懂法。作为领导人,就应该从这些找原因、想办法,说是误会,就是对野蛮执法的袒护。因为是误会,不认识对方也是城管队,所以发生了殴打和扒裤子。不认识对方是城管队不能怪龙华街道办城管执法队,照这么一说,龙华街道办城管执法队野蛮执法一点错误也没有了。如果承认这次野蛮执法原因是误会,那么要杜绝殴打和扒裤子的行为,只要双方互相认识一下就行了。可是这么做,能杜绝城管执法队对群众野蛮执法吗?(江苏 职员)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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