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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时报:城管打城管背后的“利益割据”
  2006年08月02日09:53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深圳市城管联动执法大队在龙华执法时,龙华街道办城管执法队数辆车卡死市城管执法车。30多名街道办城管执法人员以“假冒”为由将市城管执法队6名队员殴打后,还当街将他们的裤子扒下,并将他们扭送到当地派出所。事后,街道办领导无奈地说:“这完全是一场误会。我们会回去检讨。”(8月1日《南方都市报》)

  “这完全是一场误会”吗?市城管执法队员开着印有明显标志的执法车,争执过程中有两名市城管执法人员还出示了执法证,这足以证明他们不是“假冒”的。即使还有疑问,也应该先向市城管执法队核实。

  城管为何打城管?这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自家人”吗?表面上看是这样,实际上并非如此。城管执法实行的都是属地管理。城管执法队伍的人权和财权都归当地政府掌握,上级城管对下级城管只是业务指导关系。所以,各级城管虽然名义上是“一个系统”,但却谈不上是“一家人”。不仅如此,各级城管之间还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

  5年前,郑州市曾发生了一起全国关注的“馒头办事件”。被市“馒头办”认可的馒头被区“馒头办”以“小包装没有打生产日期”为由禁止销售。市“馒头办”随即表示:区“馒头办”的做法没有依据,撤销其处罚。但区“馒头办”毫不示弱,坚称要在该区销售馒头就必须按他们说的办。区“馒头办”为何如此“顶牛”?因为此前不久市“馒头办”收回了办理馒头生产许可证的权力,而每办一个许可证可以收费1000多元!

  与其他行政执法一样,城市管理也是多级监管体制。如果执法确实是以公共秩序为目标,那么多级监管可以起到相互补充的作用。但如果执法是受利益的驱动,那么矛盾也就不可避免。不幸的是,后一种情况越来越普遍,“执法经济”已经成为很多执法部门的财源。当多级执法部门瞄准同一“执罚目标”,或者在同一“执罚地点”邂逅之后,如何处理呢?上级执法部门当然认为自己有权执法,因为是在自己的权力范围;而下级执法部门则会认为我就这么“一亩三分地”,你都“通吃”了,我们吃啥?因此,深圳的“城管打城管”与郑州的“馒头办事件”一样,既是权力之争,更是利益之争。这种冲突,各地都在上演,只不过程度不同而已。

  对于基层执法部门来说,辖区比较小,“回旋”的余地自然也小。为了维护自己在“执法经济链”中的利益,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基层执法人员的行为往往更加激烈。而“属地管理”也为它们“排斥抢食者”提供了对抗的条件。因此,在“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之后,“利益分配割据化”的局面正在形成――这是公权力异化进一步加剧的表现。

 

来源:《济南时报》 (责任编辑: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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