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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晨报:20多名城管“自卫”打伤4名商贩?
刘克军
  2006年09月14日10:47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12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安贞城管多名便装队员将4名无照商贩打伤。据目击者称“20多名男子追打3男1女,只看见统一的黑棍子起起落落”执法队长在一旁高喊“再打,再打”。对此,朝阳区一城管队长自辩:“我们没有暴力执法,队员是在遭受无照小贩攻击后才自卫的”。(9月13日《华夏时报》)

  什么是“正当防卫”或“自卫”?《刑法》上说得很清楚:只有你的人身、财产或生命正在遭到不法侵害,也就是说罪犯正在实施犯罪的时候,你所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才算做自卫。他如果已经停止了对你的侵害,你再对他实施打击就不能算自卫了,相反,行为过激也会视为犯罪。说老实话,我不相信4名手无寸铁的无证商贩,真有胆量去攻击20多名手持“统一黑棍”的城管,我更不相信这20多名全副武装的城管需要通过暴力手段把人打伤来“自卫”。当然,我更不能容忍那些商贩被打倒之后,执法队长那肆无忌惮“再打、再打”的叫嚣。

  社会要发展,城市要有序,管理要规范,加强城管执法确实很有必要。但前提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而非野蛮的“扫荡”式管理。我一直以为,一座城市如果失去了最起码的法制文明和人本情怀,这座城市的执法者如果失去了最起码的法制敬畏和善良之心,那么,我不仅不觉得这个城市建设得多么文明,甚至觉得丑陋和可怕。

  整日信奉“暴力执法”,不仅打散了人心,打乱了执法者形象,也打散了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

 

来源:《南京晨报》 (责任编辑: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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