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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宽容”小商贩,就要舍得付出成本
  2006年09月23日14:38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日前,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小商小贩是城市多样性的组成部分,城市对他们的态度应该更加宽容,应该让他们有合理的分布,给予更多的引导;小商小贩的分布体现出一个城市的活力:“我们的城市很多时候都是犯了一刀切的毛病”。(9月22日《南方都市报》)

  如果问及当今城市中一大矛盾是什么,相信很多人会想到城管与小商贩的矛盾。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新闻:某地某时,城管又和小商贩发生冲突了,这样的冲突大部分情况下是以城管胜利告终(据报道称,某些地方的城管已经配备了特警装备、全球定位系统等):“忍辱负重”的城管们,往往也会受到上级极大的肯定和褒扬。

  无疑,处于无督管状态的小商贩,势必会给一个城市的形象、治安、秩序等方方面面带来诸多的问题。但城市确实离不开小商小贩,而且考虑到城市里贫困市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政府的确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些依靠出卖小商品等方式赚取生活资金的机会和场所。这些道理很清楚,即城市与小商贩必然互相依存,但一些执法者总是喜欢一刀切地拒绝小商小贩,难以做到“宽容”,为什么呢?

  笔者认为,城市不能宽容小商贩的根本原因,是不愿意支付宽容小商贩的成本。道理很明显,简单的“禁止”需要支付的管理成本,远远小于因时、因地而宜的疏通与引导所付出的成本。而且,一些城市管理者总是担心宽容小商贩会付出过多的成本。

  城市为什么就容不下“玉米”和“西瓜”?细想可以发现,除去城市管理者不愿意支付服务和管理“玉米和西瓜”的成本,在一些城市决策者以及市民眼里,他们在享受着“玉米和西瓜”带来的便利的同时,总是担心小商贩的长期存在,会破坏他们生活的安逸、整洁与宁静,甚至会增加犯罪,所以为了避免麻烦,干脆禁止了事。

  然而,城市不能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不支付任何一点服务和监管成本,宽容别人的同时也是在宽容自己,因为一个城市根本离不开小商小贩的服务。所以政府为小商贩提供服务和保护,既是在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在履行其必然的义务,属于必须要付出的成本,没有什么好推脱的。而且,只要规则制定得足够完善、健全、人性化,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程序,相信经过必要的过渡和磨合期,小商贩们是可以适应城市的各方面要求的,毕竟执法者和小商小贩谁都不愿意天天“打游击”。

  而且,政府的职责从来都不是单纯地下命令、开罚单,相反,提供服务、理顺矛盾更应该是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所以,政府要舍得花成本来服务和监管小商小贩,不要以为这是在浪费行政成本。如此,城管与小商贩们之间的矛盾,方能化解;而不是像如今我们看到的那样,不是两元对立的相互伤害,就是非此即彼的对错纷争。

  □李记(河南媒体从业者)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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