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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早报:城管队长打死流浪汉,酒精惹的祸?
郑其昂
  2006年10月10日13:48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的一名流浪乞讨人员日前被人殴打致死,而凶手竟是喝醉酒的当地一乡镇城管队队长覃宗权。经过审讯,覃宗权供认:案发当晚,他和几个朋友在镇上的一家大排档喝酒,回家时在石龙汽车站附近发现了一名流浪汉,便趁着酒力驱赶流浪汉,并对他拳打脚踢,直到对方动弹不得后他才扬长而去。覃宗权目前已被依法逮捕(据新华社10月9日报道)。

  看到这样的新闻,我想提醒将来的审判者一句,就是城管队长酒后打死流浪汉不是酒精惹的祸。因为是酒后打死人,我们的辩护者肯定用酒后失去理智来搪塞责任,我认为,这恰是需要我们警惕的,其实道理很简单,如果换作别人,他喝酒后会去打流浪汉吗?

  当然不会,正是因为他是城管队长,正是因为他平时对流浪汉就是采取赶与打的态度,所以才导致了酒后爆发出平时通过赶与打积累的对流浪汉的仇恨,以及自己的霸道,导致了这场悲剧。

  而且,从报道中看,这个城管队长也并非酩酊大醉,否则,他的拳脚不会那么有力,否则,他不会打人后扬长而去,这只能说明是酒壮霸王胆,没有平时的霸道不会出现今天的恶性案件。

  城管队长打死流浪汉或许是偶然,但没有平时的必然积累,不会导致今天的偶然悲剧,他是龙镇乡政府聘请的,这就从一个侧面折射了地方政府对这些城管工作者平时监督的不够,或许,简直是没有监督,是放纵,任城管胡作非为,把城管给宠起来了。

  城管队长酒后打死流浪汉不是酒精惹的祸,是城管平时工作作风惹的祸,是我们地方政府部门对城管管理失控惹的祸,我想,这一点我们必须清醒,城管本来是维护城市文明的,现在城管队长竟然成了凶手,不得不让人深省。

 

来源:《南国早报》 (责任编辑: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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