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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社评:“以罚款养城管”何以为“闹剧”
本报评论员郭振清
  2006年11月22日08:55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据本报11月17日报道,近日,细心的兰州市民发现,曾经每日上街巡查的城市协管员不见了。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由于存在城市协管员执法资格、经费以及组织管理等多方面的问题,协管工作“不理想,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目前千名城市协管员已全部“下岗”。据记者了解,靠罚款筹集城市协管员工资是导致协管员“下岗”的主要原因之一。

 报道的标题为《兰州“以罚款养城管”运行三个月闹剧收场》,足见此事成了当地公众和舆论关注的热点。但凡被冠以“闹剧”的,往往属于那种超出常规、违背常识且近乎荒唐的事情。发生在兰州的靠罚款来筹集城管协管员工资的做法,无疑是可以列入“闹剧”类的。

 正如报道中所透露的,征用大批协管员上街巡查并进行城管执法,是缺乏法律依据的,至少是缺乏地方立法机关法规授权的,这首先使得城管协管员的执法资格成了无法回避的问题。报道说,这些城市协管员被赋予了多项职责:对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协助管理,并实施处罚;制止和处理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等行为;制止和处理无证经营、乱摆摊设点等行为等等。那么,在缺乏执法资格的情况下,倘若某个被处罚的公民就此较起真儿来,比如提起相关诉讼,那输理、败诉的必定是城管执法部门。

 与此同时,兰州市有关部门处理筹集城市协管员工资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国家行政机关财务制度规定。按照常规,倘若城市协管员的巡查执法行为是代表城管执法部门的合法有效行为,那么,协管员所行使的就是不折不扣的公共管理职能,其所对应的就是公权力行为,这种职能和行为只能由政府财政来埋单,其工资和日常工作支出就必须由财政经费来解决。兰州市城管部门公然允许并支持协管员通过收缴罚款来筹集工资,实际上否认了协管员的合法身份和地位。

 必须强调,依法行政绝不能成为某种装点门面的饰品和口号,我们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作为和行动。经过多年来的法制建设和教育,依法行政业已成为广大行政部门认同的重要理念。在许多执法部门,凡事必讲法律依据,必讲法律程序,已经成为正常运行规则。然而,也有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执法人员缺乏对依法行政的正确认识,甚至嘴上说着要依法行政,实际上却干着违法行政、乱作为的勾当。这是导致一些地方行政执法人员屡屡与群众摩擦、冲突的重要原因,也是一些执法部门在公众心目中形象不佳的根源所在。

 值得注意的是,兰州市的“以罚款养城管”做法,是借鉴了外地“先进经验”而推行的,这更加令人不安。在借鉴“先进经验”过程中,我们不否认兰州市相关部门招收城管协管员有解决城市失业人员生计的初衷,也不否认动用千名协管员上街巡查有改善城市环境的好意,但是,倘若这种“以罚款养城管”的做法被视为“先进经验”而广为借鉴、传播的话,就很有些逆社会发展潮流的倾向了。执法绝不能等同于“执罚”,执法更不能沦为执法经济,这些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理念容不得亵渎。

 如今,兰州市“以罚款养城管”的闹剧在运行三个月后终于收场了。但愿那些还在借鉴推广类似“先进经验”的地方和部门早些警醒。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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