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依法行政"助力"积极稳妥推进政治改革"
| 金苍 |
2010年11月11日00:12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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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我想怎么剁就怎么剁”、“我躺下来都比你高”等领导干部“雷语”,到“宜黄来信”中透露出一些人对法律与权力之间“矛盾”的深层次误解;从各类手段恶劣的“强拆”不断引发舆论哗然,到“高调问责、低调复出”的新闻屡见报端,共同的、根子上的问题,是法治观念淡薄、“权大于法”意识强烈。 |
近日,《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分析了其中的一些“新”——新要求、新规定、新思路等。这些“新”,是建立在与2004年所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对比之上。
这两个文件的颁布,相差6年。6年来,无论是经济社会环境,还是思想意识观念,都有了很大的变化。这样的变化,如何体现在这两个文件之中?而文件的“更新升级”,又反映出观念与环境的哪些新特点?
从文件的结构看,一个重要变化是,《意见》把“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方面的内容,放在了第二部分,而在《纲要》中,这是处于较为靠后的第十部分。在内容上,也更为具体。比如,《纲要》中说,要“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意见》则专门提出:县以上政府“每年至少要举办2期”相关研讨班。从原则性规定,到制度性要求,差别一目了然。
这样的变化,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出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瓶颈”的认识。这个“瓶颈”,正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正如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所说,这“往往决定着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
从“我想怎么剁就怎么剁”、“我躺下来都比你高”等领导干部“雷语”,到“宜黄来信”中透露出一些人对法律与权力之间“矛盾”的深层次误解;从各类手段恶劣的“强拆”不断引发舆论哗然,到“高调问责、低调复出”的新闻屡见报端,共同的、根子上的问题,是法治观念淡薄、“权大于法”意识强烈。
《意见》中另一个引人注目的变化,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单独成章。在《纲要》中,只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简单地列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条。这一方面是公众“四权”意识提高后,对“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进一步要求,另一方面是从《政府信息公开法》实施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而“创新政务公开方式”的内容,也显示了网络时代的新要求。
而一些一以贯之的内容在细节上的变化,则显示出我们依法行政科学化、专业化水平的提升。比如,对决策机制,《纲要》的表述是“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而《意见》则丰富和完善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制度建设的内容也是如此,从《纲要》中制度建设以“立”为主发展到《意见》中从“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的思路变化,更多强调立法重点、制度建设质量、程序和备案等内容。可见,在法治政府的“法制”方面,我们进入了一个“重质量”、“重效益”的时代。
《意见》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内容,很受人关注。社会转型期,矛盾问题凸显,化解纠纷成了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其中,“依法”是非常关键的原则。与《纲要》相比,《意见》增加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两方面内容。尤其是“行政应诉”,旨在打破“民告官”的种种困局,畅通司法救济渠道,有着重要的意义。
实际上,在1999年,还有一部《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从这部原则性强操作性弱的文件,到内容全面的《纲要》,再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意见》,既能看出法治政府建设的清晰脉络,也能感受到现代政府和权力运行理念的不断提升。而这些,也正是“积极稳妥推进政治改革”的应然和必然。
相关新闻: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相关评论:
人民日报评论员: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
言论集:公众参与有效度体现政府透明度
这两个文件的颁布,相差6年。6年来,无论是经济社会环境,还是思想意识观念,都有了很大的变化。这样的变化,如何体现在这两个文件之中?而文件的“更新升级”,又反映出观念与环境的哪些新特点?
从文件的结构看,一个重要变化是,《意见》把“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方面的内容,放在了第二部分,而在《纲要》中,这是处于较为靠后的第十部分。在内容上,也更为具体。比如,《纲要》中说,要“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意见》则专门提出:县以上政府“每年至少要举办2期”相关研讨班。从原则性规定,到制度性要求,差别一目了然。
这样的变化,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出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瓶颈”的认识。这个“瓶颈”,正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正如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所说,这“往往决定着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
从“我想怎么剁就怎么剁”、“我躺下来都比你高”等领导干部“雷语”,到“宜黄来信”中透露出一些人对法律与权力之间“矛盾”的深层次误解;从各类手段恶劣的“强拆”不断引发舆论哗然,到“高调问责、低调复出”的新闻屡见报端,共同的、根子上的问题,是法治观念淡薄、“权大于法”意识强烈。
《意见》中另一个引人注目的变化,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单独成章。在《纲要》中,只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简单地列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条。这一方面是公众“四权”意识提高后,对“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进一步要求,另一方面是从《政府信息公开法》实施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而“创新政务公开方式”的内容,也显示了网络时代的新要求。
而一些一以贯之的内容在细节上的变化,则显示出我们依法行政科学化、专业化水平的提升。比如,对决策机制,《纲要》的表述是“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而《意见》则丰富和完善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制度建设的内容也是如此,从《纲要》中制度建设以“立”为主发展到《意见》中从“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的思路变化,更多强调立法重点、制度建设质量、程序和备案等内容。可见,在法治政府的“法制”方面,我们进入了一个“重质量”、“重效益”的时代。
《意见》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内容,很受人关注。社会转型期,矛盾问题凸显,化解纠纷成了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其中,“依法”是非常关键的原则。与《纲要》相比,《意见》增加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两方面内容。尤其是“行政应诉”,旨在打破“民告官”的种种困局,畅通司法救济渠道,有着重要的意义。
实际上,在1999年,还有一部《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从这部原则性强操作性弱的文件,到内容全面的《纲要》,再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意见》,既能看出法治政府建设的清晰脉络,也能感受到现代政府和权力运行理念的不断提升。而这些,也正是“积极稳妥推进政治改革”的应然和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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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齐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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