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愿望”在那些领域永远正确?
争鸣:二论“民意并不是永远正确的”
——我看“民意”之二
| 陈季冰 |
2008年07月31日14:34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 留言 | 论坛 | 网摘 | 手机点评 | 纠错 |
编者按:
陈季冰先生的文章《民意并不是永远正确的》在2008年7月29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以后,在评论界、特别是互联网上掀起了不小的波澜。绝大多数网络留言都是对该文的批评。经本网编辑的联系,陈季冰先生专门为我们发来他讨论“民意”问题的第二篇文章,并附上了第一篇《民意并不是永远正确的》一文的原稿。(点击查看原稿)
我在上一篇讨论当今中国社会日益高涨的“民意”表达问题时提出的观点遭到了许多人的痛批,理由是国家政策涉及到每个人,当然应该由大多数人说了算。其实对这点我是有准备的,但我认为这是对民主的严重曲解,事实上它是未来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中必须谨防的一种典型民粹。的确,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意味着人民有权利向国家提出任何要求,但并不意味着只要是大多数人的要求,国家就必须满足。
在本文中,我要进一步分析的不是医治社会病症的专业能力问题,而是我已经肯定过的“多数人愿望”的合理定义问题。这里并不存在自相矛盾,任何公理都是有条件的,无论是“民视”、“民听”还是“人民的声音”,只有在一定的边界以内,它们才有资格上升为“天视”、“天听”和“上帝的声音”。我的看法其实也很简单,“多数人愿望”只有在关涉公共事务的那些领域才具有正当性的,它无权染指私人领域。
例如,眼下大多数人认为粮食价格太贵,希望粮价下降或不再上涨,这个要求当然既可以理解,也是合理的。但假如多数人要求国家以行政力量强制米贩子不能涨价,那么这种要求就是我认为必须坚决抵制的。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米卖什么价格是粮食商人个人的经营权利,多数人可以选择不买,但无权以自己认为合理的价格强买强卖,除非是在宪法授权可以实施临时管制的紧急状态——如战争——之下。即使这样,国家也应对粮食商人作出他们可以接受的补偿。
当前弥漫在中国互联网各个角落里的“民意”中,最突出的焦点莫过于对日益扩大的收入和贫富差距的关注和不满了。这种不满,只要稍加渲染和引导,在头脑简单的人那里就很容易转化为对富裕人群的不满乃至仇视,尤其是在一个接一个富豪官商勾结、违法乱纪的丑闻被媒体曝光之后。我丝毫不打算为中国的财富新贵们辩护,在远未臻于完善的政治经济体制之下,那些在短时间内发了大财的幸运儿虽不能说个个身上都烙有所谓“原罪”的印记,但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原始积累”中或多或少带有“灰色”痕迹却也是不争的事实。正如我已经说过的,民众对更加平等公正的社会财富分配格局的呼吁是完全合乎情理的。眼下最大的问题是:如果大多数坚信造成贫富不公的原因正是那些财富新贵们的“为富不仁”,并进而要求剥夺他们的“不义之财”的话,社会应该如何应对?
诗圣杜甫的一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对后世中国人的思维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如此强烈的对照很难不对人起到某种暗示作用。但我却坚持认为,这两句天差地别的话放在一起,仅仅是对社会现状的一种深刻描述,它们之间并不必然存在什么因果关系,更不存在反向因果关系。造成“路有冻死骨”的根源并不是“朱门酒肉臭”,而国家以暴力剥夺“朱门”中的“酒肉”,也并不会丝毫有助于减少路上的“冻死骨”,唯一的效果不过是使“朱门”里的饕餮之徒也变成“冻死骨”而已。一个真正公正合理的社会不仅不应该消灭“朱门”,反而应当鼓励和帮助那些原来有可能“冻死”在路上的穷人发挥自身聪明才智,并通过辛勤努力堂堂正正地在自家的“朱门”里享受“酒肉”。而如果没有对自由权利的充分保障,人们的创造力就不可能得到激发,也就不可能带来全社会的财富增长和文明繁荣。
因此,即便中国的富人们确有“原罪”,当前缓解贫富矛盾的最紧迫的任务也不是去追查他们的“不义之财”,而是尽快铲除滋生这种不义之举的制度土壤。否则,倒了一个顾雏军和唐万新,必定还会有更多更大的顾雏军和唐万新前赴后继地涌现出来。而且,由于对强大“民意”所造成的不确定前景的恐惧,他们的手法一定会越来越恶劣,行为一定会越来越短期化。况且,对有才干的人来说,只要有可能,谁不想光明正大地、心安理得地致富呢?即使那些一心想要投机取巧的死硬奸商,如果我们的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他们就钻不到太多空子,想要作恶的成本也必然会变得很大。
我们现在的状况是,本来属于不应当受到公权干涉的各个社会领域内的平等竞争的正当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市场里充斥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假冒伪劣的不法交易。按理说这些“公共范畴”是“民意”最有发言权的地方,但由于它们相对比较复杂,不容易一眼看透,于是经常逃过“民意”的法眼。更加令人遗憾的是,“民意”轻易地放过了最应该紧盯不放的东西,却动不动就去蛮横地干涉那些它无权过问的私人权利事务。正如秦晖教授一再指出的,在盛行“抢来本钱做买卖”的今天,有人忙于论证“抢来本钱”是如何不可避免,有人则忙于抨击“做买卖”是如何败坏“人文精神”。却很少有人在为公民争取“做买卖”的合法权利的同时,向“抢来本钱”者做正义的抗争。
·推荐阅读——网评:民意不一定正确,但可力促民主均衡
(责任编辑:李灿灿) |
| 更多关于 网友说话 的新闻 |
| · 徐光春的“十重十轻”一语道破了什么 · 16公务员丢饭碗与“中国第一考”长盛不衰 · 生死攸关,俞正声的话“言重”吗? · 当儒雅的“一把手”遭遇前所未有的尴尬…… · 中央九位常委“齐齐出动”亮出的“风向标” · 品省委副书记“别娶进姑爷,气走儿子” · 市委书记与女开发商触目惊心的“较量” · 品读温总理的“我惦念灾区所有孩子” |
| 相关专题 |
| · 网友观点集锦 |
热图推荐 |
|||
|
| ||
|
| ||
播客·视频 |
|||
|
|
||
小编推荐 |
| ·31日集粹:郑州公厕用"香蕉""寿桃"区分男女? ·30日集粹:四成艺校女生被“潜规则”?! ·29日集粹:“毛泽东的稿酬”为何要“正视听” ·28日集粹:伤亡事故“举报”公款旅游,太沉重! ·25日集粹:李亚鹏“暴力狂”还是记者“找抽”? ·24日集粹:副局长开着公车出来喝酒是“执法”? ·23日集粹:成捆成捆的939万现金如何被意外发现 |
|
[一语惊坛]根治"合法上访"营养不良,自无"违法上访"! [论坛]贪千万不杀头,当官真好?·李源潮一篇讲话仅一千多字 [访谈]"理论热点面对面2008"座谈·姜志刚谈央企人才 [辩论]中国该建"裸泳海滩"吗?·广州行人违章罚1/3月工资? [博客]李克强山西下矿井发出啥信号? 薄熙来的警告没有用? [博客]重庆第一贪忏悔会笑掉牙? 村支书受贿4170万谁心惊? |
彩信·手机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