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观点直评:“不让座罚款”有多少现实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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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07日00:00 来源:人民网-《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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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不给老人让座,车长劝了半天你也不听,有可能会被“拒绝乘坐”,并收到50元罚单。这是《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的一项规定,7月2日,该草案在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接受了审议。
评判一项涉及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决策是否合理有效的标准,不是看制定时持有如何阳光明媚的初衷,而是看该项政策、决策是否是基于对现实问题深入剖析后的考虑,是否有严密的程序设计,以及能否经得起现实的考验。
以这样的标准进行考量,郑州市的该项规定就呈现出了程序设计无从进行的乏力,对“坐车者众,由谁让座,又对谁罚款”的问题,一旦强制施行,就面临着时间、精力以及执法成本昂贵的困境。
乘客在公交车上是否主动为特殊乘客让座,是道德的问题。道德的效用,在于给人以潜移默化的羞耻感和感召力,而非急功近利的逼仄感和强迫力,更不能简单粗暴地“用法律治理道德”。以此观之,拟出台的“不让座罚款”规定,之所以凸显了城市管理者欠缺理性思考的浮躁心态,还在于城市管理者在面对具体问题时的“懒为”。
由“不让座罚款”规定,我们最容易想到的是北京的“让座日”活动:从今年2月22日开始,每月22日都是北京的“让座日”。目的旨在“让让座成为一种时尚,一种人们自觉的活动,让交通更加和谐”。“让座日”活动岁会耗费更多的管理成本,但从城市发展整体进程的大视角观之,更能营造一种和谐、温馨的公共道德(公交文化)氛围,更能激起公众积极参与其中的向善力量。所以,有关部门当积极从“让座日”、“排队日”等活动中汲取经验,克服城市管理中欠缺理性思考的浮躁心态。
(李记)
《市场报》 (2008-07-07 第10版)
(责任编辑:徐连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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