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一些干部怎么总把“好经”念歪了?
| 王比学 |
2008年01月12日00:05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 留言 | 论坛 | 网摘 | 手机点评 | 纠错 |
据新华社报道,为了争取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获得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安徽省望江县泊湖村在未召开村民会议也未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突击将妨碍新农村规划的民房强行拆除。一些村民因为经济条件有限无法盖起新房,面临着无处安身的困境。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当地村干部解释的理由是:2007年6月,望江县提出增加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当时全县都在争示范点,我们也很急。争下这个示范点就意味着今后村子发展有项目有资金,而村里生态环境好,有旅游开发价值。”
仅仅是为了争示范点,为了争发展项目,为了争资金,就不经村民同意,将农民的安身之地强行拆除了。这样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这是典型的急功近利的思想。农民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村子发展”、“生态环境”、“旅游开发”又从何谈起?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安徽望江整治村容村貌按理说本无可厚非,这是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之一。但拆旧房盖新房的前提必须是农民有地可住,如果像安徽望江那样,拆了旧房,农民就无家可归,那只能说是对“村容整洁”的歪曲,只能说是在做形式主义的表面文章。按照村干部的说法,村里在拆房前召开了村民拆迁会议,并征得了80%以上的村民同意。但村民们对此一致否认,只承认村委会在拆迁后开了两次村民会议,重点讨论要盖新房的农户宅基地分配问题和修路事宜。村干部和农民的说法截然不同。对此,笔者有几点疑问:既然是80%以上的村民同意,总该有当时的书面记载吧?既然是80%以上的村民同意,为什么村民还会怨声载道呢?
不可否认,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政府,政府是新农村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协调者。但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因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村干部一厢情意,也许出发点是好的,但农民不买账,到头来只能是适得其反。
类似事件以前也有媒体报道过,四川省绵阳市农业科技示范区内建了5个别墅小区,农民住着贷款修建起的欧式豪华别墅,却在为一日三餐发愁;广东东莞禁止农民养猪……如此等等,都是发生在建设新农村中的怪事。
为什么个别农村地区会接二连三地发生同类事件,原因就在于一些地方的村干部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好经”给念歪了。在他们眼里,新农村建设俨然变成了“拆旧房、盖新房”。这类事件如果不加以制止,不仅一些地方的新农村建设措施得不到落实,而且将有可能影响农民对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的信任。
早在200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就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是,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安徽望江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必须把重点放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上,每一项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出台都要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当地村干部解释的理由是:2007年6月,望江县提出增加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当时全县都在争示范点,我们也很急。争下这个示范点就意味着今后村子发展有项目有资金,而村里生态环境好,有旅游开发价值。”
仅仅是为了争示范点,为了争发展项目,为了争资金,就不经村民同意,将农民的安身之地强行拆除了。这样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这是典型的急功近利的思想。农民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村子发展”、“生态环境”、“旅游开发”又从何谈起?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安徽望江整治村容村貌按理说本无可厚非,这是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之一。但拆旧房盖新房的前提必须是农民有地可住,如果像安徽望江那样,拆了旧房,农民就无家可归,那只能说是对“村容整洁”的歪曲,只能说是在做形式主义的表面文章。按照村干部的说法,村里在拆房前召开了村民拆迁会议,并征得了80%以上的村民同意。但村民们对此一致否认,只承认村委会在拆迁后开了两次村民会议,重点讨论要盖新房的农户宅基地分配问题和修路事宜。村干部和农民的说法截然不同。对此,笔者有几点疑问:既然是80%以上的村民同意,总该有当时的书面记载吧?既然是80%以上的村民同意,为什么村民还会怨声载道呢?
不可否认,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政府,政府是新农村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协调者。但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因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村干部一厢情意,也许出发点是好的,但农民不买账,到头来只能是适得其反。
类似事件以前也有媒体报道过,四川省绵阳市农业科技示范区内建了5个别墅小区,农民住着贷款修建起的欧式豪华别墅,却在为一日三餐发愁;广东东莞禁止农民养猪……如此等等,都是发生在建设新农村中的怪事。
为什么个别农村地区会接二连三地发生同类事件,原因就在于一些地方的村干部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好经”给念歪了。在他们眼里,新农村建设俨然变成了“拆旧房、盖新房”。这类事件如果不加以制止,不仅一些地方的新农村建设措施得不到落实,而且将有可能影响农民对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的信任。
早在200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就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是,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安徽望江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必须把重点放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上,每一项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出台都要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
(责任编辑:苏楠) |
| 相关专题 |
| · 网上第一评——人民时评 · 人民网原创评论库 · 评论员文集 |
热图推荐 |
|||
|
| ||
|
| ||
播客·视频 |
|||
|
|
||
小编推荐 |
| ·11日集粹:魏文华之死,一次制度改良的契机? ·10日集粹:晒半裸照的老师,您的“师道尊严”去哪了 ·9日集粹:新任市委书记仇和眼中的“腐败有三种” ·8日集粹:“史上最牛县太爷”又有了新主人! ·7日集粹:校长被拘,县长道一个歉就行了? ·4日集粹:丑闻逼死父亲“口水”莫再逼死女儿 ·3日集粹:公务员嘴一闭,酒楼就得倒闭? |
|
[一语惊坛]没制度保障,网络舆论只是"写在厕所里的字" [访谈]张洪涛谈农民工"退保潮"·"好媳妇"李传梅谈爱老敬老 [论坛]河南省长怎成了"恶人"·县太爷需要来个"专项整治"了 [辩论]大学学费太低,电费也该涨了!· "华南虎照"唬住了谁? [博客]好!中组部"不能让老实人吃亏"·仇和升迁看中央用人 [博客]余秋雨:成吉思汗的那些事·于丹:"李白就像一把茶叶" |
彩信·手机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