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人民观点周刊

发改委、国家邮政局:联合通知15日起上调邮政基本资费
  2006年11月16日08:25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国家发改委、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15日起,上调信函、明信片业务资费。

    根据这一通知,信函资费首重100克以内,每重20克本埠由0.6元调整为0.8元,外埠由0.8元调整为1.2元;100克以上的续重资费维持每重100克本埠1.2元、外埠2.0元不变。明信片资费由每件0.6元调整为0.8元。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理顺邮政资费结构,缓解邮政行业经营困难,促进邮政行业发展和邮政体制改革的深化。

    通知同时要求,邮政企业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在营业场所张贴资费调整公告和有关标准,主动接受社会和用户监督。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邮政资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或借机乱涨价、乱收费的,要严肃查处。

 

来源:无来源 (责任编辑:张玉珂)



打印文本   我要纠错  查看留言   强国社区   给编辑写信    E-mail推荐
 

请注意: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新闻排行榜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_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65)| 京朝工商广字第0394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06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