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小产权房”对房市调控的启示意义
□周学泽
2007年07月03日08:37 来源:大众日报报业集团—大众日报
|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 留言 | 论坛 | 网摘 | 手机点评 | 纠错 |
习惯上,我们把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的房产,称为“小产权房”,这种房屋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对应的,人们把在城市国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房,叫作大产权房,其产权证由城市房管部门盖章确认。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城市大产权房属于商品房,可以自由进入交易市场;小产权房则由村民享有使用权、继承权,不允许向城市居民出售。
据了解,“小产权房”一般价格只有同区位商品房价格的30%-40%,因为价格便宜,“小产权房”对城市居民颇有诱惑力。在城市居民购房压力大的今天,探讨一下“小产权房”的价格何以如此便宜,对城市商品房开发不乏启发意义。因为,如果商品房的价格能够做到像“小产权房”那样便宜,城市购房难问题可迎刃而解。
对比不难发现,就建筑的实物形态和人力成本而言,“小产权房”和商品房并没有本质的不同,他们的价格差别在于开发程序和销售方式有差异。
两者差异主要表现在:“小产权房”的开发,不需要“买地”,用的是现成的农村集体土地;而商品房开发必须通过政府主导下的拍卖程序竞拍得到土地。“小产权房”的开发不需用缴纳税费;商品房开发则涉及众多环节的税费。“小产权房”销售一般薄利即出手;商品房销售要不断打广告、或进行委托销售,扩大了销售成本。
对比告诉我们,商品房比“小产权房”价高的原因就在于土地、税费、销售三个环节。解决商品房的价格虚高问题,就应该针对这三个环节。
土地问题。开发商“拿地”必须付钱,但由此形成的土地收益应考虑主要用于解决城市人的居住难题。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国有土地是“全民所有”,既然如此,土地收益当然也应该是“全民所有”,有些地方以土地收益充实地方财政的做法并不合适。现在有的城市,如青岛,拿出土地收益的15%建廉租房,这是令人感到欣喜的;但笔者认为,土地收益用于改善城市居民居住环境的比率还应大幅提高,最好能以住房补贴的方式列进职工个人工资帐户。
税费问题。必须认识到,任何税费的增加,其实最后都由消费者来埋单,非但不能遏制房价,而且会助推房价上涨。所以,降低房价必须考虑缩减税费。有地方统计显示,当前国内城市一般税费项达三四十项之多,税费成本在房价中所占比例过大,最高占到房价的1/3。
销售环节。去年国家八部委推出的“竞地价、限房价”办法,其实是制止商品房暴利的好办法。但现在土地价“竞”上去了,房价并没有“限”下来。所以,政府部门可考虑与开发商签定合同文本,明确商品房最后的销售价位,而在楼盘销售价格超出所限价位时,应该进行相应的处罚。
小产权房“好销”的背后蕴藏着深深的民意诉求和渴望。有关方面对“小产权房”依法进行规范的同时,要看到“小产权房”价格形成中的合理成分,以此汲取解决商品房价格虚高的方法和智慧。
| (责任编辑:李灿灿) |
热图推荐 |
|||
|
| ||
|
| ||
播客·视频 |
|||
|
|
||
小编推荐 |
| ·2日集粹:故意考零分的“抗议情绪”值得关注 ·29日集粹:公务员真地不“喝茶看报”了? ·28日集粹:部委频违规,为何没有首长负责? ·27日集粹:“贪官作文”可贵的现实感 ·26日集粹:股市规范了 股民才能理性 |
观点集粹 |
|||
|
|
||
|
·人民时评:这样的政府“建议”实在太荒唐!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谁来为“外部不经济”埋单 ·人民时评:看“香港姊妹” 学“香港精神” ·人民时评:香港 紫荆花开得更繁盛 ·人民时评:从1997到2007,看香港十年 |
|||
|
[论坛]李金华审计长让我心疼·一语惊坛(6月27日) [访谈]人民日报驻港记者吴长生谈香港回归这十年 [访谈]我在“悲哀”和“恐惧”中采访“黑砖窑” [辩论]南京政府管房价是不是在“开倒车”? [博客]胡主席在香港的10个亲民瞬间·小平文革落难的日子 [博客]胡锦涛"6.25"讲话未对学术理论界杂音做批判说明啥 |
彩信·手机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