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郑筱萸可曾想过被判死刑?
李德民
2007年06月01日00:24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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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萸被判死刑是罪有应得,老百姓拍手称快。这体现了国法的严肃和公正,体现了中央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行动。
不知道郑筱萸想没想到过这个结果。郑筱萸在受贿时,可能存在侥幸心理,以为发现不了;在罪行暴露后,可能以为不至于被判死刑。
凡贪官,都十分关心跟自己差不多大小贪官的下场,以便有所比较。近年来抓出来的贪官确实不少,如黑龙江政协原主席韩桂芝、河南省人大原副主任王有杰、黑龙江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毕玉玺等,他们受贿、贪污、来源不明资产都比郑筱萸多,有的达到1000多万元,判的都是死缓,留得一条性命,郑筱萸才600多万元,可能以为判得应该不会比他们重,也许判个十几年至多无期徒刑也就罢了。
人与人不一样,案情与案情不一样,归案后的表现不一样,造成的社会影响也不一样,判决自然不一样。别说你受贿600多万元,按法律,再少一点也可以杀头。关键在于犯的是不是死罪,犯了死罪就该死,少想点别人犯了死罪为什么没有掉脑袋。不杀韩桂芝、王有杰、马德、毕玉玺自有不杀之原因,杀郑筱萸自然有该杀之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各是各的帐。要说和贪官攀比,新中国成立初期,刘青山、张子善才捞多少钱?坚决毙了。前些年,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青同郑筱萸案值一样,都是600多万元,也毙了。
一些人可能认为郑筱萸身为高官、京官,以为“刑不上大夫”。郑筱萸在官场在北京混了那么多年,认识的人多,交际很广,“人脉”很深,有“后台”,有“关系网”,出了事会有人说话的,会有人“捞”的。何况,郑筱萸毕竟还是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倘若把这样一个高级别、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干部处以极刑,那将有损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光辉形象啊!
这样的观点又错了。要说高官、京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不比国家药监局长小,判的是死刑。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也不小,照样查处。判他们、查他们,政治影响很大,但没有谁能把他们“捞”出来,判他们、查他们政治影响很好,不但不损害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光辉形象,反而增添光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容许有逍遥于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这是原则,是常识,可郑筱萸们总是不信,总是心存侥幸,那是以身试法,是铤而走险。
对于自己会不会被判死刑,也许郑筱萸想到过最坏的结果。他毕竟受过高等教育,当过高官,对法律并不陌生。但坏事干到这个地步,已经到了不杀不足以正国法、平民愤的地步,那他只能“引颈受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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