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创新更应“有所不为”(科技杂谈)
廖文根
  2007年04月26日01:16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来自权威部门的一个信息引起人们的关注:在我国近年来的专利申请中,来自民间的申请占据大多数。也就是说,在这个反映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上,许多名不见经传的民间科技爱好者成为了主角。

  群众创新热情的提高,专利意识的增强,在倡导创新精神的今天,确实令人振奋。“群材既聚,故能成邓林”,在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中,有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奋力创新,有民间科技爱好者在内的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新的乐章自然更加精彩。

  但是也应看到,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科技分工日益精细,科技竞争日趋激烈,准入门槛与日俱高。许多科技领域,尤其是高科技、技术集成度很高的领域,已经成为专业科技人员的“专区”,非专业人士的参与已经越来越难。在这样的情势下,类似“农民造飞机”甚至“造潜艇”的消息不断传来,它们在夺人眼球的同时,也唤起人们的思考。

  从某种意义上说,科技创新如同专利申请一样,只有第一,没有第二。科技创新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要从实际出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民间科技领域,我们在提倡“有所为”的同时,也应倡导“有所不为”。

  面向社会、服务现实需要是“有所为”的重要基础。我们看到,长期扎根一线的许多科技爱好者,着眼于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现实问题,积极实践,大胆创新,取得了许多有重要价值的科研成果。如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河南农民李官奇、一汽大众汽车公司工人技师王洪军和宝钢炼铁厂工人技师韩明明,通过不断创新,今年登上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领奖台,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就是生动的例子。

  而将“有所为”建立在不顾现实条件、脱离生产生活实际的基础上,与科学精神背道而驰,仅满足于实现个人“梦想”甚至制造轰动效应的基础上,这样的“有为”难有叫好声。今天,民间人士破解世界学术难题、有了惊人发现等新闻已经鲜有报道,但凭一己之力造飞机等科技“发烧”行为却仍然屡见报端,有些人还为此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甚至搭上性命。如果创新者将其作为自己的业余爱好尚可理解,如果视其为“全部事业”“全力以赴”则不宜提倡。“术业有专攻”,在一日千里的现代科技面前,这些个人的“壮举”既与创新无关,更对社会无功,对家庭和自身无益。

  学会能在“有所为”的领域奋发有为,在“不可为”的地方坚决“不为”;少一些轰动效应,多一些务实之举,民间科技的明天才会更加美好。

    《人民日报》 (2007-04-26 第14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刘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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