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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报:苦学“老三篇” 另类教育的荒唐闹剧
“卡里斯马”解决不了现代化过程中的问题,现代社会需要的是公民精神。况且,“卡里斯马”本身就要求人们牺牲自己,去成全社会和他人。这与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现代社会要求赋予所有人对等的权利和地位,牺牲和奉献只能基于人性中的美好闪光,而不是靠外在强加的“卡里斯马”教育。教育必然需要“立德”,但是脱离了当前的社会语境和当前的社会需要去“立德”,则近乎闹剧。
北青报:“电子眼”非法测速不违法?
这就令人费解了,电子眼没有周期检定是违法,交警部门的电子眼没有周期检定不违法?这就等于说:你虽然违法,但你不违法。这不是互相矛盾吗?法院断定交警部门不违法的重要理由是周期检定程序尚未出台。这更显得荒唐了:难道法律已有很明确的规定,也有明确的实施细则,还必须“画蛇添足”再弄若干个实施细则?
东方早报:失败的中国足球职业化改革
岂止是足球,我们社会中的其他领域难道不也存在着大量的类似问题吗?从政府机关到国有企事业单位,有多少人正在享受着计划体制的“保护伞”,却不再受到计划体制的硬约束;又有多少人正在品尝着市场经济的丰硕果实,却无需承担市场经济的竞争风险。从这个意义上说,今天的中国足球,其实只是中国社会处于这样一个新旧交替的转型期和阵痛期的一个缩影。
北青报:“无摊城市”是一个很生僻的词吗
开放时代,任何政府公共决策,都必须接受公众和舆论的诘问和检验,漏洞百出的煽情口号,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公共管理的基本要求。受到公众和舆论质疑之后,敷衍塞责之词,也很难在公众和舆论面前过关。合肥市有关部门作出的牵强辩解,必将受到舆论的进一步究诘,如果还不打算作出诚恳认真的反思,就得准备好更聪明些的说辞才行。
新京报:感冒花4千,老百姓怎么办?
副市长治感冒为什么会花掉这么多钱?陈副市长说事情发生在“几年前”,而我查了陈副市长简历后得知,他1993年6月-1997年12月曾任镇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此后调任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这样一来,之所以花费4千元,就有两种可能:第一,可能医院当时给他用最好的药,派最好的医生,提供最好的护理服务,那么4千元可能医有所值;第二,医院只是以一般的病人对待他,而普通患者在这家医院治感冒就得花这么多钱。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也就是说,4千元是这家医院治感冒的常规价格。
工人日报:半裸公益广告“益”还是不宜?
公益广告的色彩运用上,有一种色彩,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使用的,这就是中国语境下的情色“黄色”。宣传预防艾滋病的公益广告,代言此则公益广告的濮存昕,也是以君子风度取胜,未见多少异议。遗憾的是,有些地方的“公益广告”,居然变成了“老少不宜”。
东方早报:慎言“网络暴民”培育“网络民主”
客观而言,“网络暴民说”表明部分公众对网络上一些不理性声音的忧虑,也说明有些人对“网络民主”的不适应。这就需要个人应以宽容、冷静心态对待信息芜杂的网络舆论,既不能妖魔化网络,也不必过于在意一些(正常的)过激言论。媒体更不能以偏概全,任意夸大网络舆论的某些特征以博取读者注意,这对于培育和发展“网络民主”,并无多少益处。
东方网:“超级孕妇”事件戏弄了谁?
“超级孕妇”恶搞媒体,让我们的记者轻易上当,问题出在记者的责任心上,但根源恐怕还是出在媒体的猎奇争宠上,为了追求所谓的独家新闻,他们根本就没把新闻当作事业来做,而是捕风捉影哗众取宠,不惜牺牲自己的信誉来赚取读者的眼球。当然,媒体的一时轰动效应出现了,但是随着事实真相浮出水面,读者就会惊呼上当,而当“狼来了”的把戏玩多了,相信读者不会买帐。当媒体最终被读者唾弃,代价无疑是惨重的。因此,无论是从媒体自身发展还是我们的新闻事业大环境来看,媒体的这种“标新立异”都不值得称道,因为最终只会害了自己,所以,我们的记者和媒体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潇湘晨报:城市之大应容得下一条自行车道
以权利的名义,还自行车道的城市生存空间!自行车道与骑车人权利是不可割舍的一个整体,骑车人权利是城市文明最根本的内涵之一。如果城市管理者想向世界展现“国际风范、都市风情”,请他们时刻不要忘记:连一条自行车道都无法容忍的城市,绝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健全城市人格。
红网:曝光偷拍者:目的良好不能决定手段的正确
在我看来,偷拍偷窥者在网上曝光这一事件的争议,事实上是涉及两个过程:一个过程是对于偷窥者,能否使用偷拍方式将其拍摄下来?第二个过程是对于偷拍到的偷窥者的相片是否能在网上曝光?所以,我想从这两个过程来分析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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