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文化

文汇报:“博客”与知识财产保护
周林
  2006年03月02日08:41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知识财产作为一种私有财产,持有人拥有完整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在博客上发表作品,等于免费让公众浏览和欣赏,部分博客“作家”放弃从中获利,那也是他们在行使属于自己的权利。但是,其他博客、网站,以及网下的其他媒体去摘编、转载、出版博客上的内容,则需要注意知识财产保护的问题

  ●少数创作者为求出名或使自己的思想被更广泛传播而放弃部分权利,多数创作者面对侵权则没有表现出应有的维权的勇气,这些都不利于版权法实施和知识财富积累。改革开放以来,知识财产被说成是最宝贵的财产和最需要保护的财产。“作家”们完全可以大胆地去追求他们本来应得的财产

  ●针对一些网络经营者利欲熏心,以身试法,破坏法制的情况,有关司法部门应当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维护作者版权,对网络违法经营者依法给予严惩。同时,有关版权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部门,应当积极鼓励和帮助作者成立集体维权组织,通过集体授权和集体收费的方式,解决海量有版权作品的许可使用和报酬的收取与分配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近期我国查处网络侵权盗版行动等方面情况,并透露国务院将出台《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这引发了一个新话题——新媒体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继E-mail、BBS、ICQ之后,第四种网络交流方式——Blog——在互联网上出现了。Blog被翻译为“博客”,指的是一种十分简易的个人信息网络传播方式,任何人借助互联网,都可以像免费电子邮件的注册、写作和发送一样,完成个人信息内容的创建、发布和更新。

  博客为“写家(Writer)”们、“作家(Author)”们提供了一个崭新的交流“平台”。过去那些专门以剪刀加浆糊进行“再创作”的“写家”,可以毫不费力地将所感兴趣的内容“扒”到自己的博客中;而过去那些勤于创作但苦于发表无门的作家,则能在一个开放的空间将自己的得意之作迅速传遍全世界。

  对于互联网提供的这些信息通道,法律已经确定了必要的规则。开博客的网站必须遵循有关经营法规,博客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面对众多博客和海量信息,我们应当持积极的态度,没有必要过分担忧。

  从鼓励知识财富的创造和积累看问题,我们更关注法律对“作家”们知识财产的保护。那些博客“作家”,可以凭借他们的“脑力劳动”,为社会创作出宝贵的精神食粮,从而获得作为回报的版权——包含经济和精神利益内容的知识财产。版权制度就是通过赋予创作者版权,设立“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制度来平衡作者、传播者和公众利益的。

  知识财产作为一种私有财产,持有人拥有完整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在博客上发表作品,等于免费让公众浏览和欣赏,部分博客“作家”放弃从中获利,那也是他们在行使属于自己的权利。但是,其他博客、网站,以及网下的其他媒体去摘编、转载、出版博客上的内容,情况就不那么简单了。

  先看“写家”的行为。“写家”是一类不从事原创活动,专门去“扒”别人东西的人。在有的情况下,“写家”们把某类“扒”来的东西加以编辑,形成若干数据库。这些数据库在内容的选择和编排上包含了“写家”的劳动,所以,“写家”们对这样的数据库也可以享有一定的权利。但是,“扒”人家的东西,首先需要征得原创者“作家”的同意,否则,编得再好的数据库也是侵权产品。

  再说网络转载。转载原来专指传统的报刊之间相互刊登已经发表的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作品刊登后,除版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版权人支付报酬。随着网络传播技术的发展,网络转载的问题出现了。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版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该“解释”显然超出了我国版权法关于转载仅限于报纸、期刊的范围。但是在该“解释”没有被修正之前,有关网络转载得适用“法定许可”。

  将“博客”上的精彩内容用图书形式出版,按照版权法规定,图书出版者应当和版权人——博客“作家”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博客“作家”们的创作,在网络上可以免费浏览、欣赏,如果他们没有声明不许转载,其他网站在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可以转载,但将博客内容出版图书,出版者就得事先征得“作家”同意。

  博客出现后,已经出现了一些不尊重创作者知识财产的问题。例如,一些网站邀请“作家”去开博客,却不愿付稿费;许多网上和网下媒体从博客上随意转载,却不通知“作家”,也不支付稿费;有的“作家”认为在网站开博客,能够扩大自己的影响,对网站拒付稿费的做法采取默认态度。

  这些问题要从两个方面分析。一个方面是网络经营者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和对知识的尊重。从已有的一些追究网络经营者侵权盗版的案例看,侵权人常以不懂法或者法律规定不明确为托词。这是站不住脚的。根本原因是一些网络经营者的短视和追逐暴利。他们中的一些人嘴上说为了网络事业,实际上却算计如何以最小投入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最大收益。为了这一点,他们就把算盘打在处于弱势地位的“作家”们身上。

  从创作者方面分析,主要是他们对自身权益认识不足。少数人为求出名或使自己的思想被更广泛传播而放弃部分权利,多数人面对侵权则没有表现出应有的维权的勇气,这些都不利于版权法实施和知识财富积累。改革开放以来,知识财产被说成是最宝贵的财产和最需要保护的财产。“作家”们完全可以大胆地去追求他们本来应得的财产。

  针对一些网络经营者利欲熏心,不惜牺牲作者利益,以身试法,破坏法制的情况,有关司法部门应当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维护作者版权,对网络违法经营者依法给予严惩。同时,有关版权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部门,应当积极鼓励和帮助作者成立集体维权组织,通过集体授权和集体收费的方式,解决海量有版权作品的许可使用和报酬的收取与分配。一套强有力的打击侵权盗版、维护创作者知识财产的法律制度,能够有效地确保网络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网络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人的思考和交流借助博客或其他网络平台变得更加便捷。人类的进步就是建立在不断的思考和交流过程中的。知识财产制度为那些敢于思考和善于思考的博客“作家”们提供了一种制度保障,使他们能够利用这个制度获得收益,而这个收益能够用来帮助解决或者部分解决博客“作家”们独立、自由地创作和传播。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

来源:《文汇报》 (责任编辑:李灿灿)
频道精品
人民时评
·由复旦大学毕业生抱怨不"属狗"想到的
·新建小区纠纷为何如此多?
·"无冕之王"之"德"遭遇大问号
·最高科学技术奖500万奖金,多还是少?
·京广桥边路面塌陷  考量政府应对
·有人卖,有人吃,我为何难受?
·改革,也要"可持续"
·如果我当交通厅长将是什么下场?
·国民对"国网"的深沉期待
·老百姓最关心什么?
...更多
精品制作
·一周观点:女犯同居会见,性权利?性奖励?
·一周观点:有感于幼军每日的"家庭作业"
·人民视点:助民工讨欠薪  促外企建工会
·人民视点:新年树新风 网友众说社会公德
·评论靶子:向丁鑫发韩桂芝等贪官行贿的哪去了?
·评论靶子:女犯同居会见,性权利还是性奖励?
·评论靶子:看“救火部长”李毅中新举措的背后
·评论靶子:大学收费的"乱麻"如何斩断  
·评论靶子:暴利行业:高速路收费员月薪8000?
·评论靶子:人治和腐败中国科技致命伤?
...更多
请注意: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精彩推荐:
药价不贵 药品不能当馒头卖?
药价不贵 药品不能当馒头卖?
何祚庥:只怨“谁叫你不幸生在了中国”
何祚庥:只怨“谁叫你不幸生在了中国”
从孙英杰一审胜诉看辨真与打假
从孙英杰一审胜诉看辨真与打假
贪官供出富布斯富豪,5亿国资这样流失
贪官供出富布斯富豪,5亿国资这样流失

观点频道每日新闻排行 观点频道精彩文章推荐
1  到底是谁在鼓吹“普遍腐败论”?
2  警察"招惹""副部级"干部老婆后果会咋…
3  警惕红楼里的“赵姨娘”复活
4  八百名校长被撤职,应该摆功还是问责?
5  "妇女不得对男士性骚扰"为何引起哄堂大…
6  广州民警处理纠纷被逼下跪
7  1日集粹:朱军把泼粪当花环是阿Q精神
8  人民日报:药品“换脸”何时休?
9  从郭德纲遭遇黄牛党到赵本山"都是上电视…
10  观点碰撞:交警执法时当街向人下跪该不该?
...更多
·县长引咎辞职"傻",书记稳坐"精"?
·郎咸平:央视经济人物不评你对了
·从田凤山受审时“精神不错”说开去
·感动中国的洪战辉为何连连"反叛"?
·说说北外女生回应“处女率”问题
·从《大雪无痕》影射田凤山腐败说起
·贪官供出福布斯富豪,5亿国资这样流失
·是谁使中央政策“走到村里变成草”?
·毛泽东“数荐不纳”的故事让我们深思
·体制之痒!干部越来越像小学生?
...更多

   
微妙感觉 我爱校花 剔递玉女 调酒女郎
鸡年吉祥符 咱们工作有力量  财源滚滚
 
 两只蝴蝶  大悲咒(童声)
 老鼠爱大米 鬼铃(搞笑)

 当你孤单时你会想起谁 宁夏

 最熟悉的陌生人
 
*人民头条 16元/月发送TTD到8166订阅*
 第一手的新闻资讯,让您立刻掌握天下大事!
 人民资讯MINI站 联通用户发送 N 9510
 人民网手机门户 北京移动用户发598801268
专题推荐
廉政网谈
人民运动能消除腐败吗?
人民日报重要言论库
网上第一评——人民时评
人民视点
评论靶子
观点碰撞
每日观点集粹
中国新闻评论名专栏
评议政府举措
建言献策言论集
  
人民网搜索  互联网搜索




健康指南



 手机铃声分类搜索:
和弦MP3 音效





  寰 宇 搜 奇

  猴娃儿曾繁胜,其母与不明人形动物所生,身高两米,头小臂长,体势佝偻,表情诡异,半兽半人。想知道这一天下奇观是如何被报道的吗?
请用户发送 A003
    1510312(移动)
    9510312(联通)
资费:1条/元

 更多精彩短信:
  美女训练营
  男性时尚前沿
  小护士社区
  情感物语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_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65)| 京朝工商广字第0394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06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