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

南京晨报:《孔子哭了!》,其实没有什么
于立生
  2006年11月14日10:53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据11月13日《北京娱乐信报》报道:橡皮泥做成的孔子全身像,面部老泪纵横……10日,艺术家金锋在博客上发布了网络互动作品《孔子哭了!》,引起众多网友质疑,指其“恶搞圣人”。

  在我以为,这其实并没什么,法国后现代主义艺术家杜尚也曾给“蒙娜丽莎”添上两撇小胡子。

  既是艺术创作,自然在表情达意。这其实和古诗词里的“用典”别无二致,借他人的“壳子”,表自己的意,如此罢了。

  说起历史上的文化繁盛时期,我们总是对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津津乐道。而孔子,不过诸子百家之一,经了董仲舒,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至于后世,更为封建统治者所利用,才超凡入“圣”,所谓“文有孔孟,武有关岳”。

  然而“圣人”,也是人。孔子讲“仁”,即爱人,孔子讲“推己及人”。孔子当然也有喜怒哀乐,孔子当然也会哭。这完全符合事理。“孔子哭了”,我以为,这不仅不是对“圣人”的亵渎,而更是对孔子的还原,是把孔子从神坛拉回烟火人间。

  至于金锋要表达的是什么?联想到近来的儒学学者蒋庆的鼓吹立儒学为国教、孔子基金会的发布“孔子标准像”诸事,或参照金锋的陈述:“孔子如果复活,对今天做人的道理和教育现状,会作何感想?”我想每一个观众,自会有其感悟。

  文艺创作所重,是自由、独立、平等,而不应有什么定于一尊;《孔子哭了!》契合国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不妨宽容。

 

来源:《南京晨报》 (责任编辑:李楠)



打印文本   我要纠错  查看留言   强国社区   给编辑写信    E-mail推荐
 

请注意: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新闻排行榜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_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65)| 京朝工商广字第0394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06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