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9日
《拆迁条例》面临大修,暴力拆迁能否走入历史?

  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官员透露,国务院正在准备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目前已经组织了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林业局等相关部委局,再次进行前期的立法调研工作。此前,五名学者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拆迁条例》。您认为《拆迁条例》是否需要修改?如果是,需要做哪些方面的修改?[欢迎讨论]

新闻回顾:《拆迁条例》或将废改

北大学者提议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撤销或修改

    近日,针对近段时间城市拆迁引发的大量社会矛盾,北大法学院姜明安、沈岿、王锡锌、钱明星和陈端洪五位学者,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建议书,建议立法机关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撤销这一条例或由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修改。[详细阅读]

五学者提议缘起何处?《拆迁条例》为何亟待修改?

[为何事拆迁]《拆迁条例》未区分拆迁是出于公益目的还是商业考量

    《拆迁条例》没有对拆迁是出于“公共利益”还是“商业开发”进行区分。如果是出于公共利益需要,政府可以强行收回已经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如果是为了商业开发,则应由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如果被拆迁人不同意,就不能强制拆迁。从实际来看,大多数拆迁都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但实际上大都是“商业开发”。[详细阅读]

[谁有权拆迁]《拆迁条例》与《物权法》相互矛盾,我们该信哪个?

    《物权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存在着一些明显的相互矛盾的地方,比如,《物权法》规定的征收、征用主体只能是政府,但条例规定的拆迁人却可以是开发商。当公民依据《物权法》来维护自己利益,当开发商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暴力拆迁的时候,有些矛盾恐怕就无可避免。当这些矛盾在实质上是由法规打架引起时,这不能不说是法治的不幸。[详细阅读]

[该怎样拆迁]《拆迁条例》有纵容行政强制力滥用嫌疑

    兼任“运动员和裁判员”的一方,还可以转身兼任“法官”——行使最后的强制执行权。固然,在有些领域,行政部门为了公共利益,并不排除行政强制力的使用。但是,在涉及公民宪法权利的重大理由面前,我们是否还可以纵容这类行政强制力的使用或滥用?我们遗憾地发现,中国是至今还保留有直接用行政强制措施处理不动产征收、征用问题的极少数的国家之一。[详细阅读]

有关“拆迁纠纷”的关键词,谁来反思?

[NO.1]补偿标准:博弈的核心问题

    拆迁的补偿标准,很大程度上涉及到开发商的开发成本。拆迁户与政府的博弈,最核心的问题,其实就是拆迁补偿政策的不统一、不透明,掌握补偿权的人,自由裁量比较大。而拆迁政策为什么难以透明?我以为还是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所造成。[详细阅读]

[NO.2]野蛮拆迁:公民“物权”被藐视的悲惨代价

    拆迁房子到底该补偿多少,应该依法办事。任何一方用强,都超出了“博弈”的范畴而走向悲剧。野蛮拆迁的危害还不仅限于本身对人的财产、身心和生命的伤害,更在于让人对“法治”二字失去信心,对社会契约产生怀疑。如果野蛮拆迁一再出现且无法被惩处,那么,我们说提高公民素质,建设和谐社会又从何谈起?[详细阅读]

[NO.3]暴力抗法:被拆迁人身上最危险的标签

    一些政府部门之所以动辄给被拆迁人贴暴力抗法的标签,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规避自身责任,回避暴力执法的本质;二是法律意识薄弱,没有法治观念;三是习惯性地居高临下,权力傲慢加上偏见,动不动就俯视民众,自以为道义和正义在握。[详细阅读]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
    拆除冲突,迁出和谐
      有句话说得好:"政治家也应该是社会学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治国理政,各级政府需要更大的耐心,更宽厚的人道情怀,恃德不恃力;在迫不得已采取某些强制措施时,注意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保障民众权利救助机制的畅通。惟有如此,才能让百姓免除紧张焦虑,生活得乐观而有安全感。
拆迁惹出的是是非非……
    村妇谈拆迁补偿被领导呛,"跳楼是吧?去五楼"
      66岁的河北省承德市牛圈子沟镇下二道河子村村民王秀珍来到镇政府要求解决拆迁补偿问题。该镇党委书记史国忠以要开会没时间、不熟悉情况为由,让王秀珍“别找他,反映也没用”。“史书记,您别走,您这儿都不管了,我去找谁,要我去跳楼啊!”王秀珍大哭。史国忠却说:“这我还管不了,一楼二楼别去啊,要去就去(跳)五楼。”说完,甩手离开了。
    拆迁户发广告招"职业钉子户",给上意外保险
      一则自称“史上最牛招聘”帖出现在网站论坛,发帖人称自己和爱人卖掉父母给买的房子,加上自己的积蓄,投资五六十万元开了一家餐馆,餐馆合同未到期面临拆迁,为拿到拆迁补偿要招聘专职的“钉子户”,月薪千元,上意外保险,助其固守阵地。
    “强拆合法,别闹”
      上海市闵行区一居民用燃烧瓶对抗强制拆迁,几小时后,房屋还是被推平了。事后,当地一名副镇长说:“政府强拆是合法的,你跟政府对抗,那肯定触犯了法律,那肯定要处理的。”
    不满拆迁补偿少给22万,老汉树上住仨月
      重庆一六旬老人因不满拆迁少付其22万补偿在15米高的树上住了3个月。为调解此事,当地官员承诺“下树后政府不会对他采取强制措施,不会抓他”。然而老人走下树的当天下午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
    为获更多拆迁补偿,百对夫妻假离婚
      从8月中旬起,来自戴湖村的离婚夫妻逐渐增多,有80多岁的老夫妻,还有刚结婚的小夫妻,许多人都是笑眯眯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说,双方当事人均说是自愿离婚的。原来,戴湖村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城中村”,即将进行改造。征地拆迁令下达后,村民们听说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一户可以变成两户,这样可以在拆迁中多获得一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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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贾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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