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别把“离婚宴”办成“鸿门宴”--观点--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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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别把“离婚宴”办成“鸿门宴”

张西流

2011年05月31日10:33    来源:东方网     手机看新闻

  一场类似电影《非诚勿扰2》中的“离婚宴”近日在湖南长沙真实上演,引发坊间热议。这场离婚宴是老龙(化名)与“七年之痒”的妻子离婚后,在朋友玩笑式的提议下办起来的。据老龙介绍,当天他把QQ签名改成“我今天办离婚宴”。(5月30日中新网)

  既然有“结婚宴”,也就会“离婚宴”,正所谓聚得隆重、散得热烈。由此,我们看到了长沙版“离婚宴”主人公老龙的开明和洒脱。然而,老龙的“离婚宴”看似新颖夺目,但在国内外并非首创,充其量也只称得上是一个模仿者。

  据媒体报道,“离婚宴”始于日本。随着日本离婚率不断攀升,许多感情不和的日本夫妇选择通过举办庄重的离婚仪式来结束一段婚姻。离婚仪式的创办者弘树寿井在一年前成立了私人离婚事务所,负责操办离婚仪式。至今他已收到900多人的问询,并主持了25对夫妇的离婚仪式。参加仪式的夫妻庄重的说着“我愿意”,当众宣告婚姻的结束。离婚典礼上两人用手中镶有青蛙图案的锤子狠狠击碎婚戒,象征感情彻底破裂。青蛙在日本文化里有改变的含义,预示着新生活的开始。

  无独有偶。5月8日,河北省石家庄5名80后女性创办离婚仪式公司,为离婚的人提供离婚典礼,备受关注。她们可没把这当儿戏,近日创办好合好散网,高调倡导离婚分手来场仪式,还公开征集人选。倡导者称,她们负责策划分手典礼,尽量使双方达到复合效果,不过即使破镜难圆,也可收获“互不伤害”结局,避免双方产生离婚阴影。倡导者还郑重提醒:真爱才能拥有爱,尊重才能留住情。离婚仪式,不必隆重,不必铺张,不必张扬,不必感伤,如果你愿意,我们将帮你举办;如果你不愿意,我们将真诚地祝福你们,同时建议你们自己举行个简单的仪式,以示尊重。

  可见,既然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不允许举办“离婚宴”,那么其存在就是合情合法的,外界不必过多地进行干涉。问题是,其合法性缘于把握有“度”,不能越了边界,把“离婚宴”办成了“鸿门宴”。其一,举办者不可向亲友收礼,借“离婚宴”敛财。其二,举办者不能利用“离婚宴”与对方纠缠不清,破坏对方新的生活秩序。其三,双方及亲友应在“离婚宴”上相互礼让,不可聚众滋事,引发社会矛盾。比如,日本的离婚典礼结束后也有聚餐,此时男女双方各坐一桌与各自的亲友叙旧,“离婚宴”上备有简单的餐点但没有酒,据说是为了避免双方酒酣耳热时爆发冲突。
(责任编辑:齐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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