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打记者出英雄”是哪门子逻辑?
| 侯金亮 |
2010年08月04日08:59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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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视台《每日文娱播报》栏目记者前往别墅采访时,遭到拒绝并被郭家人殴打,而在打人事件发生的当晚,郭德纲也在演出中把这事编进了段子,并极尽讽刺之能事,称他打人的徒弟为民族英雄,说记者还不如妓女。(8月3日《新京报》)
原本是采写新闻的记者近一段时间屡屡成为新闻的主角。“霸王”上门打记者和“全国通缉记者”的阴霾还没有散去,新一起打记者事件又上演。诡异的是,打记者在某些人眼里成了正义之举,打记者的人被尊称为“民族英雄”,而捍卫社会良知的记者竟然还不如妓女。这种唯我独尊的霸道逻辑与痞子思维,反过来说明,我们这个社会的公共利益与价值不断遭遇挑衅与戕害。一些强势利益集团凭借其各种资源,高高在上,作威作福,蔑视社会公义与道德,特权思维野蛮生长。
郭德纲价值过千万的豪华别墅侵占公共绿地早就被媒体曝光。北京电视台派记者去采访、调查,是一个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郭德纲的徒弟李鹤彪不但蛮横阻止采访,还对记者周广甫大打出手。新闻当事人可以不接受记者采访,但是绝不能打记者,更不能对记者及新闻媒体进行侮辱。即便打的不是记者,是普通人,打人者也应该道歉。然而,郭德纲的徒弟却这样回应:“道什么歉,就是要把你往死里打。”有道是“严师出高徒”,在这条上作为师傅的郭德纲已经是管教不严。而让人诧异的是,事情发生后当晚,郭德纲竟把其徒弟打记者的事在公共场合“声援”,这显然是对其徒弟的行为“站台撑腰”。这还没完,郭德纲还要为其徒弟搞一场“智斗歹徒民族英雄专场”,在演出中公然调侃记者不如妓女。他本人不但没有道歉的意思,还在演出中调侃道:“今天我徒弟打记者之后,北京台去一主编,一大娘们儿,撇着大嘴要私了。今儿我徒弟打人了,打就打了呗。”还把矛头直指电视台,说北京电视台是“很龌龊的一个单位”。
没人能否认郭德纲那张能说会吹的嘴,嘴上功夫厉害的很,毕竟人家就是吃这碗饭的。近几年,郭德纲就是靠这张嘴扬名立万,飞黄腾达的。一个人发达了,应该回馈社会,所谓“达则兼济天下”。至少,不能飞扬跋扈,目中无人,把媒体和记者都不放在眼里。倘若打记者的顽劣之徒都能被奉为“民族英雄”,那么至少说明两点,一是侵害和侮辱记者的人已经不属于公众所认同的这个民族;二是他们在品质的成色上都是一样的。
在“通缉记者”事件发生后,《南方都市报》发文称,保障记者的合法权益,亟待常识的反复重申。这的确是一个常识匮乏的社会,在这种环境里做记者显得愈为艰难。捍卫记者的合法权利,就是捍卫整个社会的正义与良知。现实语境下,媒体搞舆论监督本身就极为艰难,因而更应该注意保护记者的权利。假若在一个社会中,记者可以随意被侵害,媒体可以随意被侮辱,这样的结果是没有人敢去揭露假恶丑。如此,强势利益集团可以肆意横行,普通公众的切身利益就会受到任意损害,整个社会也就没有什么公平正义可言。
最发生的近几起侵害记者合法权利的事件,某种成度上也折射了时下记者的处境。在谷歌输入“打记者”三个字,相关条目高达3700万,“明星打记者”、“警察打记者”、“官员呵斥记者”、“女富豪打记者”……怪不得有人说如今记者也是弱势群体,稍微有点权,有点钱的人都想“得记者而捶之”。甚至有人编出段子,“防火、防盗、防记者”。我们必须承认,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媒体越强势,这个地方的官员就会越清廉,社会越有序,人们的安全感和幸福指数就会越高,这是成正比的,反之亦然。媒体被称之为“无冕之王”、“第四权力”,媒体从业人员也应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若允许“打记者打出‘民族英雄’”这么奇怪的事情继续发生下去,这个社会的未来还有什么令人期待呢?
原本是采写新闻的记者近一段时间屡屡成为新闻的主角。“霸王”上门打记者和“全国通缉记者”的阴霾还没有散去,新一起打记者事件又上演。诡异的是,打记者在某些人眼里成了正义之举,打记者的人被尊称为“民族英雄”,而捍卫社会良知的记者竟然还不如妓女。这种唯我独尊的霸道逻辑与痞子思维,反过来说明,我们这个社会的公共利益与价值不断遭遇挑衅与戕害。一些强势利益集团凭借其各种资源,高高在上,作威作福,蔑视社会公义与道德,特权思维野蛮生长。
郭德纲价值过千万的豪华别墅侵占公共绿地早就被媒体曝光。北京电视台派记者去采访、调查,是一个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郭德纲的徒弟李鹤彪不但蛮横阻止采访,还对记者周广甫大打出手。新闻当事人可以不接受记者采访,但是绝不能打记者,更不能对记者及新闻媒体进行侮辱。即便打的不是记者,是普通人,打人者也应该道歉。然而,郭德纲的徒弟却这样回应:“道什么歉,就是要把你往死里打。”有道是“严师出高徒”,在这条上作为师傅的郭德纲已经是管教不严。而让人诧异的是,事情发生后当晚,郭德纲竟把其徒弟打记者的事在公共场合“声援”,这显然是对其徒弟的行为“站台撑腰”。这还没完,郭德纲还要为其徒弟搞一场“智斗歹徒民族英雄专场”,在演出中公然调侃记者不如妓女。他本人不但没有道歉的意思,还在演出中调侃道:“今天我徒弟打记者之后,北京台去一主编,一大娘们儿,撇着大嘴要私了。今儿我徒弟打人了,打就打了呗。”还把矛头直指电视台,说北京电视台是“很龌龊的一个单位”。
没人能否认郭德纲那张能说会吹的嘴,嘴上功夫厉害的很,毕竟人家就是吃这碗饭的。近几年,郭德纲就是靠这张嘴扬名立万,飞黄腾达的。一个人发达了,应该回馈社会,所谓“达则兼济天下”。至少,不能飞扬跋扈,目中无人,把媒体和记者都不放在眼里。倘若打记者的顽劣之徒都能被奉为“民族英雄”,那么至少说明两点,一是侵害和侮辱记者的人已经不属于公众所认同的这个民族;二是他们在品质的成色上都是一样的。
在“通缉记者”事件发生后,《南方都市报》发文称,保障记者的合法权益,亟待常识的反复重申。这的确是一个常识匮乏的社会,在这种环境里做记者显得愈为艰难。捍卫记者的合法权利,就是捍卫整个社会的正义与良知。现实语境下,媒体搞舆论监督本身就极为艰难,因而更应该注意保护记者的权利。假若在一个社会中,记者可以随意被侵害,媒体可以随意被侮辱,这样的结果是没有人敢去揭露假恶丑。如此,强势利益集团可以肆意横行,普通公众的切身利益就会受到任意损害,整个社会也就没有什么公平正义可言。
最发生的近几起侵害记者合法权利的事件,某种成度上也折射了时下记者的处境。在谷歌输入“打记者”三个字,相关条目高达3700万,“明星打记者”、“警察打记者”、“官员呵斥记者”、“女富豪打记者”……怪不得有人说如今记者也是弱势群体,稍微有点权,有点钱的人都想“得记者而捶之”。甚至有人编出段子,“防火、防盗、防记者”。我们必须承认,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媒体越强势,这个地方的官员就会越清廉,社会越有序,人们的安全感和幸福指数就会越高,这是成正比的,反之亦然。媒体被称之为“无冕之王”、“第四权力”,媒体从业人员也应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若允许“打记者打出‘民族英雄’”这么奇怪的事情继续发生下去,这个社会的未来还有什么令人期待呢?
(责任编辑:齐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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