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后悔”没听薄熙来的话,你信吗?
| 余昌军 |
2010年01月15日17:07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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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重庆市司法行政工作会上,文强在“双规”期间写的检讨书里的内容被公布,文强称“我到现在才深刻明白,薄熙来书记说‘当干部,一要干活,二要干净’一席话的含义,但是现在一切都晚了……”(新华网2010年01月14日)
世上没有后悔药,文强再后悔也是无力回天了,早干啥去了?而且,文强“后悔”我看是假的,有点像鳄鱼的眼泪。他独霸一方,为非作歹,不是一天两天的了,也不是一年两年了,如果不是薄熙来去重庆任职,他恐怕还在逍遥法外,不知收敛,更谈不上后悔了。作为公安人员,作为高官,文强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更加可怕。
作为党的干部,一要干活,二要干净。这是起码的要求。不干活,白吃饭不行,至于干好干坏,那是水平问题,干多干少,那是态度问题;干了活,弄得臭气熏天,不干净也不行。干公家的活,巧立名目,中饱私囊,甚至为所欲为,贪污腐败,党纪国法不容,即使一时得意,甚至长期“潜伏”,终究会东窗事发,锒铛入狱,难逃严惩。
文强可谓高官厚禄,风光无限,折腾到时候了,也就自然落马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后悔没有用了。再说了,我看他纯属假后悔。就如很多官员落马之后,都要声泪俱下,追悔莫及,言辞切切,其实都是假象,不要被鳄鱼的眼泪所迷惑。贪心不足蛇吞象,他们已经上瘾了,守不住闸了。就算真的是后悔,也不是因为没听党的话而后悔,而是为自己的腐败不严密而后悔。文强不是感觉“不干净”而后悔,而是没有想到薄熙会雷厉风行,来真格的了,这才是他后悔的真正原因。
不过,不管是真后悔还是假后悔,他们的失败的原因都是贪得无厌,加上侥幸心里惹得祸。他们也知道违法犯罪的结果,但是贪心加侥幸,让他们欲罢不能。
正在写博文,腾讯弹出消息:贵州茅台酒股份公司原总经理乔洪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0年1月15日依法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新华网贵州频道1月15日电)
被告人乔洪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乔洪于2000年底至2007年3月期间,利用其担任贵州茅台酒股份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一百余次分别收受胡某、公某、罗某某等22人的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323万余元;伙同其弟乔建华共同受贿218万余元;被告人乔洪另有折合人民币820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
这位曾经的“茅台老总”干活了,但不干净了,所以也落马了。想必他也追悔莫及,不过他“后悔”还是有点效果的,他主动交代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而且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所以才被判死缓,暂时免于一死。而文强涉黑,罪大恶极,背负人命,我看难逃一死。
我想,不管文强是真后悔还是假后悔,起码给某些“潜伏”的官员和正在悬崖边上冒险的官员一个警钟,要吸取文强的教训,别等到锒铛入狱,才追悔莫及;同时,更要记住薄熙来的话,“当干部,一要干活,二要干净”,当一个干干净净地干活的干部,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世上没有后悔药,文强再后悔也是无力回天了,早干啥去了?而且,文强“后悔”我看是假的,有点像鳄鱼的眼泪。他独霸一方,为非作歹,不是一天两天的了,也不是一年两年了,如果不是薄熙来去重庆任职,他恐怕还在逍遥法外,不知收敛,更谈不上后悔了。作为公安人员,作为高官,文强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更加可怕。
作为党的干部,一要干活,二要干净。这是起码的要求。不干活,白吃饭不行,至于干好干坏,那是水平问题,干多干少,那是态度问题;干了活,弄得臭气熏天,不干净也不行。干公家的活,巧立名目,中饱私囊,甚至为所欲为,贪污腐败,党纪国法不容,即使一时得意,甚至长期“潜伏”,终究会东窗事发,锒铛入狱,难逃严惩。
文强可谓高官厚禄,风光无限,折腾到时候了,也就自然落马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后悔没有用了。再说了,我看他纯属假后悔。就如很多官员落马之后,都要声泪俱下,追悔莫及,言辞切切,其实都是假象,不要被鳄鱼的眼泪所迷惑。贪心不足蛇吞象,他们已经上瘾了,守不住闸了。就算真的是后悔,也不是因为没听党的话而后悔,而是为自己的腐败不严密而后悔。文强不是感觉“不干净”而后悔,而是没有想到薄熙会雷厉风行,来真格的了,这才是他后悔的真正原因。
不过,不管是真后悔还是假后悔,他们的失败的原因都是贪得无厌,加上侥幸心里惹得祸。他们也知道违法犯罪的结果,但是贪心加侥幸,让他们欲罢不能。
正在写博文,腾讯弹出消息:贵州茅台酒股份公司原总经理乔洪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0年1月15日依法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新华网贵州频道1月15日电)
被告人乔洪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乔洪于2000年底至2007年3月期间,利用其担任贵州茅台酒股份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一百余次分别收受胡某、公某、罗某某等22人的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323万余元;伙同其弟乔建华共同受贿218万余元;被告人乔洪另有折合人民币820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
这位曾经的“茅台老总”干活了,但不干净了,所以也落马了。想必他也追悔莫及,不过他“后悔”还是有点效果的,他主动交代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而且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所以才被判死缓,暂时免于一死。而文强涉黑,罪大恶极,背负人命,我看难逃一死。
我想,不管文强是真后悔还是假后悔,起码给某些“潜伏”的官员和正在悬崖边上冒险的官员一个警钟,要吸取文强的教训,别等到锒铛入狱,才追悔莫及;同时,更要记住薄熙来的话,“当干部,一要干活,二要干净”,当一个干干净净地干活的干部,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责任编辑:张玉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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