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规定,初中毕业生如果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将被取消参加报考高中学校的资格。为此,一些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在综合素质测评的自我评价中,大肆“渗水”,有超过90%的孩子自我评价有些过头,一些孩子和家长甚至不惜为此“撒谎”。有关部门和专家却对这项措施给予高度评价,并称要在实际操作中不断完善后向全省推广(据《南国早报》3月26日报道)。
对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来目的是发挥测评教育的导向作用,帮助学生全面客观地认识自己,引导学生向着身心健康、行为规范、情操高尚、人格健全的方向努力。而旨在教育孩子诚信做人的举措,最终却导致很多孩子和家长丧失诚信,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和讽刺。
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尴尬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这项措施在实行中被附着了过于功利化的目的。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能否取得报考高中学校资格挂钩,实际上是将其异化为对学生进行某种惩罚的依据和手段,违背了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性、激励性原则。同时,某些中学为提高升学率,也难保不会“走火入魔”,把其当作“障眼法”和借口,来实现其排除部分成绩差的学生参加升学考试的目的。其最终结果必然是,孩子和家长被迫违背事实,用暂时的诚信缺失,来保住孩子参加中考的权力。
中学生正处在成长与品行塑造的关键时期,难免会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和偏差,这是一种正常现象。正因为如此,才需要教育、引导和规范。但是,这种教育和引导应该是春风化雨式的,是潜移默化、持之以恒的,而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将教育者本身的功利目的和欲求楔入其中,使其变成实现教育者本身功利目的的工具。
笔者认为,逼孩子撒谎的教育方法,不是一个好方法。这反映出一些中学已经偏离了教书育人的基本价值取向,在教育管理中随心所欲,存在着急功近利、现实利益至上的庸俗观念。因此,有关部门应该考虑的不是全面推广这种方法,而是重新审视,尽快剔除功利思想,还综合素质测评的本来目的。(安徽 蒹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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