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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銳評:未經授權大幅改編《西游記》插曲,一句“致敬”能免責?

余雙之
2026年10月04日08:31 |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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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改編和傳播過程,事前沒有任何人和我或者我的助理溝通,沒有征得我的授權許可……”10月1日,86版《西游記》作曲許鏡清發布視頻維權,控訴自媒體團隊“星火社”未經授權改編其作品《五百年桑田滄海》,並在多個短視頻平台傳播。

“星火社”2日發布公開致歉與反思聲明,承認“在沒有取得完整正規授權的情況下,對原作旋律、歌詞大幅改編並公開發布,越過了版權邊界”。這一回應和道歉來得及時,也為行業敲響了警鐘。

據網友反饋,博主“星火社”版本改動原曲旋律、夾雜其他旋律,並重寫歌詞填入新詞。改編未獲授權許可,發布時也未標注許鏡清和已故詞作者閻肅的署名,甚至添加了其他作者名稱。目前,涉事相關視頻已全部私密刪除,停止傳播。

海報:王宇峰

海報:王宇峰

版權不可侵犯,原創必須敬畏。著作權法對著作權人的權利有明確保障:改編他人作品應當經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稱。近年來,各類“二創”興起,短視頻侵權行為也呈現出多樣化、隱蔽化的趨勢。但無論形式如何變化,未經許可對作品進行實質性修改或篡改署名,均踩在了侵權的邊界上。

“改編”不能成為侵權的擋箭牌。著作權法保護的是創作者的智力成果,未經授權的改編,本質上是對原作品獨創性表達的挪用。“改編”后的內容再動人,也洗不掉侵權的底色。還要看到,有些改編者打著“公心”“致敬”的旗號,但“公心”“致敬”同樣不是肆意改編的正當理由。此類侵權作品傳播越廣、影響力越大,對原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侵害就越深,對原創生態的破壞也越嚴重。只是公開道歉和刪除相關視頻,並不等於侵權責任的豁免。

更重要的是,出於“公心”,更應守住公信。經典作品之所以成為經典,離不開創作者傾注的心血與智慧,未經許可的改編,即便初衷再美好,也是對創作者勞動的不尊重,更是對法律權威的挑戰。以“公心”之名行侵權之實,最終隻會透支公眾信任,損害社會文化創新的根基。

此次“改編”歌曲在多個短視頻平台傳播,維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平台理應率先垂范、盡到審核責任。如果對明顯的侵權行為視而不見,甚至成為侵權內容擴散的推手,也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希望大家共同守護經典,尊重每一位創作者的心血。”這是許鏡清的心願,也是法治社會的應有之義。尊重原創,就是尊重創新﹔保護版權,就是保護未來。讓尊重版權成為共識,才會有更多經典涌現。

(責編:庄紅韜、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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