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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零容忍”態度治理虛假訴訟(人民時評)

張 璁
2021年04月27日05:31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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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虛假訴訟不僅浪費司法資源和訴訟成本,而且侵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破壞了社會誠信,妨害了司法秩序

    

  最近一段時間,有關“套路貸”的新聞時常引起關注。一旦落入“套路貸”陷阱,被害人常常被逼得債台高筑,其背后往往潛藏著虛假訴訟。據統計,虛假訴訟中有24.65%的案件涉暴力催收、高利放貸、虛構債務等“套路貸”手段,有19.05%的案件為黑惡勢力或犯罪集團團伙作案。整治虛假訴訟亂象,從源頭斬斷相關利益鏈條,已是當務之急。

  虛假訴訟俗稱“打假官司”。從表面上看,當事人通過法律手段“伸張權利”,實際上卻是為了個人的不法目的。司法實踐中,當事人惡意利用國家司法制度進行虛假訴訟,或虛構案件事實,或捏造法律關系,或偽造訴訟証據,炮制出假案子、假訟爭。近年來,虛假訴訟案件量整體呈上升趨勢,且花樣翻新、隱蔽性強,給司法機關的識別和防范帶來不小的困難。

  虛假訴訟的危害不可小覷。虛假訴訟不僅浪費司法資源和訴訟成本,而且侵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破壞了社會誠信,妨害了司法秩序。特別是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往往因其事實簡單、成訴的証據要求低,容易通過虛增借貸金額、偽造支付痕跡、惡意制造違約等手段形成虛假訴訟,從而達到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目的。

  以法律的名義行不法之事,虛假訴訟損害的是司法權威和公信。虛假訴訟之所以有隱蔽性和迷惑性,在於參與者中往往有法律行業“圈裡人”。這些人知法犯法,把國家治理的公器變為牟取私利的工具,無疑是對法治精神的褻瀆。

  治理虛假訴訟亂象,必須有“零容忍”的法治態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加大對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訴行為的懲治力度”,刑法修正案(九)增設了虛假訴訟罪,加強對虛假訴訟的刑事打擊。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關司法文件和司法解釋,構建防范和打擊虛假訴訟的長效機制﹔2020年,全國檢察機關糾正虛假訴訟10090件,對涉嫌犯罪的起訴1352人,同比分別上升27.9%和6.5%。從立法到司法的一系列組合拳,提高了虛假訴訟的違法成本,壓縮了虛假訴訟賴以生存的非法利益空間,保障了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了司法公正的形象和公信力。

  對於虛假訴訟,關鍵是要行治本之策。一方面,對症下藥,提升法律從業者職業操守,遏制其唯利是圖、鑽法律空子的苗頭。對此,《關於進一步加強虛假訴訟犯罪懲治工作的意見》明確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參與虛假訴訟將依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另一方面,市場經濟既是法治經濟也是信用經濟,通過建設完善的社會誠信體系,讓虛假訴訟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並將相關人員列入黑名單,而且要有經濟上的懲罰措施,才能壓縮虛假訴訟的生存空間,實現司法可信賴、正義可期待、權利可保障。


  《 人民日報 》( 2021年04月27日 05 版)

(責編:郝江震、董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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