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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評:潘某,等著你的將是法律的嚴懲不貸

荊山
2021年03月15日14:48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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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海澱公安分局3月15日通報,近期,新聞媒體報道捍衛國土戍邊官兵的英雄事跡后,有群眾向警方舉報,一新浪微博用戶曾於2020年6月23日在他人微博評論區發表造謠詆毀英雄烈士的言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經警方調查核實,該微博用戶潘某(男,30歲)於2020年2月2日離京出境后,一直在境外。目前,海澱公安分局已依法對潘某刑事拘留,並對其開展追逃。

2020年6月,外軍公然違背與我方達成的共識悍然越線挑舋,在前出交涉和激烈斗爭中,團長祁發寶身先士卒身負重傷,營長陳紅軍、戰士陳祥榕、肖思遠、王焯冉英勇犧牲。前不久,中央軍委授予祁發寶“衛國戍邊英雄團長”榮譽稱號,追授陳紅軍“衛國戍邊英雄”榮譽稱號,給陳祥榕、肖思遠、王焯冉追記一等功。消息傳出,舉國感佩。

身為網絡大V,潘某在並不了解真實情況的前提下,罔顧視聽,信口雌黃,於2020年6月23日在他人微博評論區發表造謠詆毀英雄烈士的言論。那種幸災樂禍的口氣,那些其心可誅的措辭,居心何其險惡,用意何其歹毒?這些謠言,既是對邊防軍人的詆毀,也是對國人情感的傷害,更是對法律法規的挑戰。

網友的眼睛是雪亮的。早在去年6月,潘某有關中印邊境沖突的微博截圖就已引發無數網友關注。網友追問——發表這樣的言論,証據何在?前不久,衛國戍邊官兵的英雄事跡披露后,網友再次群情激奮,喊話有關部門,必須對潘某繩之以法!

網絡也是有記憶的。根據網友追溯潘某的一貫言論,很容易發現出此謬論並不奇怪。此人曾對網民“作業本”侮辱邱少雲、賴寧的微博內容跟評點贊。一個人的價值觀究竟錯謬到何等地步,才會發出這樣的無恥讕言?

每個人的價值觀可能不盡相同,但不能對英雄烈士大放厥詞、不能不尊重法律,應是底線和共識。任何時代,任何國家、任何民族,都會對那些惡意詆毀國家和民族英雄的人說不!個別人以攻擊英雄烈士為能事,以攻擊國家、民族為能事,唯恐天下不亂,已經洞穿做人的底線,已經突破法律的紅線。英烈不容詆毀,法律不容踐踏。誰視法律為兒戲,誰詆毀英烈,誰就難逃法律制裁。

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確規定:“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此前,已有數人因詆毀戍邊戰士被刑拘。剛剛結束的今年兩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指出,網絡大V“辣筆小球”惡意詆毀貶損衛國戍邊英雄官兵,依法適用上述法律條款,首次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批准逮捕,並在軍事檢察機關支持配合下,開展公益訴訟調查。此舉大快人心,網友紛紛點贊。

有關部門已經依法對潘某展開追逃,潘某必將為其惡毒言論付出沉重代價。

(責編:仝宗莉、付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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