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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微觀:“用戶畫像”,用好更要管好

——織密數據安全防護網①

韓  鑫
2020年07月17日04:5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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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據不僅是數字經濟的關鍵要素,也已成為信息時代與土地、技術、勞動力等並列的生產要素。

  日前,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草案)》面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如何推動數據治理,更好促進數據開發利用,讓數據助力經濟社會發展?本版從今天起陸續推出系列評論,與讀者一起探討數據安全相關問題。

  ——編  者  

  

  從年齡、收入,到外貌、喜好,各種數據成為企業繪制“用戶畫像”的重要資料。在為用戶帶來更好體驗的同時,數據的不當收集和使用也產生了一些安全隱患。有媒體報道,部分手機APP過度索取用戶數據調用權限並私自進行數據販賣。此前,有商家甚至在網絡商城中公開售賣17萬條“人臉數據”,涵蓋約2000人的肖像信息。如何推動數據交易合法有序進行的話題,再次引發網友熱議。

  隨著大數據應用加速向各行各業滲透,市場主體愈發重視數據這一重要企業資產和資源所蘊含的巨大商業價值。總的來說,數據交易流通將有效促進企業乃至行業效率提升。以地理位置信息為例,獲取相關數據有助於企業更好了解用戶生活習慣,智能匹配關聯服務,從而實現產品信息精准投放。正是看到數據背后的利益,一些不法分子鋌而走險,進行數據非法收集、販賣。

  一些不法交易客觀暴露出數據資源有效供給相對不足的短板。對此,一方面要規范數據交易,增加違法成本、堵上技術漏洞。另一方面,從長遠來看,不斷滿足市場主體的數據需求,擠壓非法數據販賣商的生存空間,方能實現“良幣驅逐劣幣”。近年來,“數據是生產要素”已成共識,通過市場化手段促進數據流轉漸成趨勢,數據交易市場也應運而生。目前,各地大數據交易平台上線運行,行業機構、數據服務商和大型互聯網企業競相涌入,通過登記確權、需求匹配、數據配送、財務清算等環節,為數據流轉創造了安全合規的交易環境。

  大數據時代,數據開放是促進產業發展的重要基礎,而數據安全則是數字產業健康發展的保障。從趨勢上看,完善統一標准,鼓勵數據互聯,打通部門、行業間數據孤島,是數據開放的題中應有之義。同時,開放數據並不意味著任意使用,而要有法定界限。隻有明晰數據交易邊界、使用流程,才能讓供應者更放心地將數據拿出來流通,讓需求方更省心地獲取所需數據。由此而言,數據安全法(草案)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數據交易管理制度,規范數據交易行為,可謂恰逢其時。

  隨著新一代信息技術的迅速發展,數據應用出現“井噴”之勢。有機構預測,2020年全球數據量將達到44ZB。激活海量數據資源,釋放數據要素潛能,關乎我國數字化轉型進程,關系著經濟增長的長期動力。從產業角度看,我國數據應用能力不斷提升,已形成較為完整的數據供應鏈和集採集、標注、存儲、挖掘和安全等環節為一體的數據產業體系。加快數據安全立法進程,為數據交易打造加速器、織密安全網,必將推動我國數字經濟蓬勃發展。


  《 人民日報 》( 2020年07月17日 05 版)

(責編:牛鏞、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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