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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學術隨筆:守好科技倫理底線

楊  明
2020年07月13日05:23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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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今世界,科技發展突飛猛進,釋放出巨大生產力,極大地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與此同時,科技發展也衍生出復雜多樣的倫理風險。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家科技倫理委員會組建方案》。會議指出:“科技倫理是科技活動必須遵守的價值准則”,並強調:“推動構建覆蓋全面、導向明確、規范有序、協調一致的科技倫理治理體系”。這明確了倫理道德在科技活動中的重要地位,為加強科技倫理治理指明了具體路徑。

  科學求真,倫理求善。從形式上看,科學技術本身並無善惡之分。然而,一項科研成果或一種技術手段可用於改造社會、造福人類,也可能淪為作惡工具,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危及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無論實驗室裡的科學研究,還是現實生活中技術成果的推廣應用,都與人類生存發展息息相關,都會對人與人、人與自然的關系產生影響,因而具有道德內涵。如果說科技創新活動更多是從探索發現角度關注科技工作者“能不能做什麼”,那麼,科技倫理治理則旨在從倫理准則層面關注科技工作者“該不該做什麼”。通過科技活動探索未知領域、取得創新成果固然重要,加強相應的倫理准則建構同樣不可或缺、不容忽視。科技活動如果沒有倫理的規范約束和價值引導,就難以真正造福人類社會,甚至可能導致災難性后果。因此,強化科技倫理治理是確保科技創新風險可控、健康有序的內在要求。

  新興技術一般具有高度專業化的特點,非專業人士往往難以對技術應用后果作出准確判斷。因此,在應用初始階段容易出現監管真空和法治缺失。如果科技工作者缺乏應有的科技倫理操守,就容易被資本力量、商業行為所裹挾。比如,一些網上商家濫用個人信息數據,進行差異定價的“大數據殺熟”,使市場倫理、商業倫理受到沖擊。再如,濫用信息傳播中的“算法”推薦,基於用戶的行為數據判定其喜好,“投其所好”推送特定種類信息,制造“信息繭房”效應。又如,基於人工智能的“AI換臉”“深度偽造”等技術應用,可能威脅公民人身安全和金融安全。諸如此類的新興技術濫用,突破了倫理邊界、道德底線,甚至游走在違法犯罪的邊緣。加強科技倫理治理,需要將價值權衡與倫理考量納入科技活動全過程,進一步明晰科技創新活動的倫理邊界,引導科技工作者增強倫理意識、提升自律能力、堅守道德底線,警惕和防范技術濫用可能引發的倫理風險。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充分利用大數據平台,綜合分析風險因素,提高對風險因素的感知、預測、防范能力。”面對未知風險,科技工作者必須秉持負責任的審慎態度,著眼於全局,從社會安全、倫理道德等層面深入分析研判,拿出切實可行、風險可控的意見方案,真正做到對后果負責、對公眾負責、對人類社會負責。面對日益復雜的科技倫理問題,在道德層面對其進行約束的同時,需要將科技倫理規范納入制度和法律之中,建立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倫理規范和政策體系,形成安全評估和管控能力。有關部門亟須加強科技倫理監管,構建新技術從基礎研發到產業應用的全鏈條監管體系,完善相應的責任追究機制。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科技是國之利器,國家賴之以強,企業賴之以贏,人民生活賴之以好。中國要強,中國人民生活要好,必須有強大科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中華民族正奮進在實現偉大復興的征途上。開展科學研究,探索知識真理,掌握前沿技術,歸根結底是為了加快經濟發展、推動社會進步、增進人類福祉。在這一建功立業的大好時代,廣大科技工作者必須肩負起時代賦予的使命任務,堅守正道、胸懷大局、心有大我,涵養愛國愛民、為國為民的崇高情懷,主動服務國家富強、民族復興的大局。始終心系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心系人民群眾的利益福祉,就能錨定科技活動的倫理坐標,充分激發向上向善的道德力量,推動形成攻堅克難的強大戰斗力,保障科技創新工作行穩致遠。

  (作者為南京藝術學院教授)


  《 人民日報 》( 2020年07月13日 09 版)

(責編:牛鏞、董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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