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干部未禮讓斑馬線失評優資格冤不冤

楊朝清

2020年07月10日08:03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干部未禮讓斑馬線失評優資格冤不冤

  近日,浙江溫州市蒼南縣一名干部因累計3次未禮讓斑馬線行為,失去了年度考核評優評先資格。評優評先不僅能夠得到物質獎勵和精神激勵,還意味著在職務職級晉升中多了一個籌碼,事關切身利益,職場人士很難完全不在意。

  在一些人看來,因3次未禮讓斑馬線就失去評優評先資格,有些“小題大做”。他們認為,不禮讓斑馬線屬於“私德”,屬於無傷大雅的小事。但是,“八小時”之外的角色扮演,同樣關系到人們的社會評價。社會規范具有一種“榜樣效應”,公職人員、公眾人物理應是社會的榜樣人物,他們對待社會規范的態度,會對其他人產生直接影響。公職人員3次未禮讓斑馬線,是一種不良示范,需要給其戴上“緊箍咒”,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就是一種規訓和懲罰的手段。

  隨著汽車消費成為一種大眾消費,禮讓斑馬線也成為一種汽車文明,不僅體現了司機對相對弱勢群體的關愛與呵護,也體現了他們對生命的尊重和敬畏。禮讓斑馬線不僅有助於防范安全風險,也有助於讓交通出行更有秩序、更有效率。禮讓斑馬線,需要外部約束和自律自制的有機結合。對禮讓斑馬線缺乏價值認同,遵從習慣和過去的錯誤傳統,讓一些人熱衷自行其是。不過,在互聯網時代,失范行為很容易被捕捉。在此背景下,每一個司機都需要多一點尊重和敬畏規則的“鏡頭感”。

  對一個人的社會評價,不僅要看他在熟人圈子和上班時間的所作所為,還要看他對待陌生人的態度和業余時間的角色扮演。公職人員理應成為遵守公序良俗的典范,3次未禮讓斑馬線顯然與之背道而馳。更何況,“未禮讓斑馬線失去評優評先資格” 在蒼南縣並非新生事物,早在2018年當地就已經採取了這樣的舉措。

  對規則的知曉並不意味著知行合一,規則既有可能被遵循,也可能被繞過或者破壞。一些人對規則進行了人為地替換,認為遵循規則是笨拙、迂腐、怯弱的表現,想方設法繞過規則才是聰明、靈動、有本事的體現。“未禮讓斑馬線失去評優評先資格”提高了違規成本,不僅是催生城市文明的手段,也有助於讓公職人員的考核評價更加全面化、精准化,使選人用人工作更有“准頭”。

  在一個盛行符號互動的時代裡,言談舉止可以彰顯一個人的精神世界。禮讓斑馬線表面上是一種束縛,實際上是一種關愛與保護,干部如果不懂得尊重和敬畏規則,缺乏“有所為有所不為”的邊界意識,缺乏體恤弱者和善待陌生人的文明素養,因未禮讓斑馬線而失去評優評先的資格,可以說一點兒也不冤。

(責編:董曉偉、尹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