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破除性別歧視讓職場女性“三十而立”

戴先任

2020年07月10日08:02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破除性別歧視讓職場女性“三十而立”

  最近,某檔綜藝節目走紅,因為參加節目的女性嘉賓年齡都在30歲以上,引發了人們對“30+女性”職場發展的關注和討論。一項對1973名職場人士進行的調查顯示,受訪職場人感覺身邊“30+女性”職場機會銳減的情況多。女性面臨的問題主要是難以獲得晉升機會以及無緣重要業務、人事安排。(7月9日《中國青年報》)

  一般而言,三十而立,30歲正是事業發展黃金期,比新人有經驗,也更為穩重,比老人可塑性強,精力更為旺盛,但這一年齡段的女性反倒在職場中成了尷尬的存在,遭受排擠與冷遇,錯過了發展黃金期。女性在職場中遭遇的這些問題,既有主觀因素影響,也有客觀因素影響。一些女性在這個階段會為了生育、照顧孩子而不得不暫別職場,這就會影響她們在職場中的發展。除此之外,一些企業為了節省用工成本,大搞職業歧視,對處於育齡期的女職工不僅不予重用,還大肆排擠,甚至罔顧相關法律法規,肆意侵犯女職工合法權益,這些都加劇了“30+女性”的中年危機,損害了她們的合法權益。

  對於“30+女性”來說,要克服主客觀條件的限制,一方面需要找准自己的發展定位,協調好家庭與事業之間的矛盾;同時也要不斷學習,提升自身核心競爭力。另一方面,則需要破除對職場女性的歧視,打擊招聘過程中的性別歧視行為,督促企業保護職場女性的合法權益,對侵犯職場女性合法權益的行為要予以堅決懲治。另外,還要出台優惠政策激勵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比如對有休孕假、產假的女職員的企業,可以給予適當的補貼,從而減輕用人單位的負擔等等。

  可喜的是,國內職場男女之間的“收入鴻溝”雖仍然存在,但職場男女的收入差距正在逐年縮減。相信通過破除職場性別歧視,完善相關制度,不斷提高勞資關系中勞動者的博弈能力,職場女性就能真正做到“三十而立”,無論是在職場上,還是在家庭裡,職場女性都能夠做到披荊斬棘、乘風破浪。

(責編:董曉偉、尹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