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別讓提速降費卡在“最后100米”

張淳藝

2020年07月08日08:10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別讓提速降費卡在“最后100米”

寬帶服務“提速降費”是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一直強調並努力的方向。今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降低15%。有記者近期調查發現,部分工業園區、商業樓宇的寬帶“終端價格”實際並未下降,物業、代理商成了“提速降費”的“腸梗阻”。

去年三大運營商公布提速降費成績單顯示,自2015年以來流量單價下降90%以上。不過,這樣的紅利一些企業卻未能充分享受到。一些工業園區、商業樓宇的寬帶“終端價格”仍高居不下:通過正規營業廳辦理家庭寬帶,300兆帶寬網絡每年隻需1000多元﹔但在寫字樓網絡中心隻能辦理企業專線,10兆帶寬每年就要1萬多元……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但對於租用寫字樓的企業用戶來說,往往隻能被迫接受物業選擇的網絡運營商,不能自行選擇。有的商業樓宇雖然有幾家運營商提供服務,但隻有一家代理商,企業隻能從代理商那裡購買高價服務。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資委發布的《關於2018年推進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的實施意見》,“基礎電信企業等不得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公司等達成任何形式排他性協議或約定,保障各企業平等接入、用戶自由選擇的權利。”但在現實中,部分寫字樓建設方在建設初期就簽訂排他協議的現象屢見不鮮。與建設方、物業簽訂排他協議時,大都不是基礎電信企業直接拋頭露面,而是委托第三方代理商壟斷寬帶業務,從而繞開了有關部門的禁令。從表面上看並未違反規定,但實際上卻限制了其他網絡運營企業的競爭,剝奪了用戶的選擇權。

此外,物業的“亂收費”也直接加劇了企業的“上網貴”。上海某高科技園區一位企業用戶曾投訴稱,物業亂收線路維護費和管道佔用費,一根寬帶或者光纜,管道佔用費要2000元﹔如果自己找運營商申請,就需要加收每年20000元的線路維護費。如今,寬帶早已和水、電一樣成為工作生活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屬於物業應該提供的基礎服務。在企業已經繳納物業費的情況下,豈能巧立名目,二次收費?

我們常用“最后一公裡”代指民生政策的神經末梢,一些物業、代理商聯手搞壟斷,相當於讓提速降費的政策紅利卡在“最后100米”。這既違背了國家大力推進寬帶提速降費的初衷,也影響了企業應該享受的合法權益,加重了企業的經營負擔。尤其在今年疫情的特殊時期,高額的寬帶費用可能成為壓垮中小微企業的最后一根稻草。

2018年12月起,工信部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一年的商務樓宇寬帶壟斷專項整治工作。目前看來,整治之后寬帶壟斷問題仍未得到根治。有關部門應對專項整治戰果來個“回頭看”,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回潮。同時,建立“時時看”的常態化監管機制,加大處罰懲治力度。對於壟斷經營的網絡運營商及代理商,根據《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堅決予以查處。對於亂設門檻、搭車收費的物業公司,該罰的罰,情節嚴重者取消其資質。

(責編:董曉偉、尹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