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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禁漁”必須斬斷“偷捕之手”

蔣萌

2020年06月16日14:24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長江“禁漁”必須斬斷“偷捕之手”

背景:為期十年的長江“禁漁令”從2020年1月1日開始實施。近半年過去,記者暗訪發現,偷捕魚類現象猶在,“江鮮”仍在暗中交易,有的一公斤能賣到6000元。暴利驅使下,偷撈、運輸、銷售,已經形成地下產業鏈。

小蔣隨想:為什麼要對長江實施“禁漁”?長江作為我國第一大河,本是魚類基因寶庫,經濟魚類原種基地。但是,多年過度捕撈,長江水域生態遭生產生活排放污染,一些魚類資源走向枯竭邊緣。形勢嚴峻,長江“禁漁”,休養生息,勢在必行。

然而,記者暗訪發現,長江“禁漁”面臨挑戰,落實禁令還有許多工作要做。

首當其沖的,就是打擊偷捕。一些人組成團伙,趁著夜色,開著快艇,使用電網,大肆捕撈,既猖獗,又專業。對此,巡查執法必須“亮劍”。長江流域分布較廣,地方漁政執法不能隻管一段,防止偷捕者鑽空子,應通力配合,聯防聯動。考慮到一些地方執法人員和船隻不足,增加投入是必要的,重視與保護要動真格。

管理者還應拓展思路,多條腿走路。有的地方聘請退出捕撈的漁民擔當護漁員,由懂行的漁民協助打擊偷捕,效果明顯。還有的在重點區域加裝監控設備,並且利用無人機巡查,通過新技術、新方法形成震懾。總之,構筑多方位監控網絡,才能減少盲區死角,實現“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禁漁也要從需求端入手。清明前的長江刀魚一公斤能賣6000元,與其說是一些人非要任性吃,倒不如說是野生滋補、虛榮炫耀、違法快感等畸形心理在作祟。對此,要“治心病”,更要畫“紅線”。“江鮮”不是“仙丹”,要打破“神話”,澄清炒作。食用瀕危魚類,直接或間接導致物種消失,不但不值得夸耀,反而應被全社會唾棄。生態環保理念深入人心,不良行為才會失去生存空間。購買偷捕的魚類涉嫌違法,更應給予懲處。通過典型案件,警示潛在食客,藉由依法處理,真正以儆效尤。

授人以漁也很重要。漁民上岸,若無其他技能,生活可能陷入困境,這也是一些人違法偷捕的原因。管理者在“禁”的同時,也要注意“疏”。開展技能培訓,促進漁民轉型,協助尋找出路,給予必要扶持,對“禁漁令”的落實具有現實意義,解決好人的生存與發展問題,才能確保人與自然和諧相處。這也是以人為本、可持續發展的應有之義和必然選擇。

長江“禁漁”,長路漫漫,恢復生態,任重道遠。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 。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蔣萌、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