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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萬元見義勇為撫恤是高是低?

蔣萌

2020年06月02日13:17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100萬元見義勇為撫恤是高是低?

背景:近日,廣州通過新版《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辦法》,見義勇為人員除享受國家和省有關撫恤補助規定的相應待遇外,經該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確認,由市人民政府頒發最高可達100萬元的一次性撫恤獎金。

小蔣隨想:見義勇為的高尚無需贅言,社會理當予以高度褒揚。由於見義勇為常常會給實施者造成創傷乃至犧牲,褒揚不能僅僅停留在口頭,必要的物質撫恤不可或缺,社會不能讓“英雄流血又流淚”。

撫恤基於傷害,用“獎金”一詞,有待商榷——“獎勵”見義勇為傷殘甚至犧牲,是刺耳的。這不是“咬文嚼字”,人道關懷和心理慰藉必須注重細節,理當考慮接受者的感受,避免善政被誤讀誤解,帶來不必要的爭議。

數字常使人敏感,100萬元撫恤是高是低,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看法。但是,生命無價,確定無疑。見義勇為犧牲、失去親人的創傷、重殘喪失勞動能力、家庭頂梁柱倒下……這一切難以用金錢衡量。政府與社會是以撫恤表達敬意,讓逝者安息,令生者前行,保障傷殘者及其家屬的基本生活。較之過去某些地方對見義勇為犧牲者的撫恤隻有幾萬元,近年不少地方提高撫恤金標准,是一種進步。

廣州的《辦法》還有一些“亮點”。為見義勇為受傷人員救治開辟“綠色通道”,醫療費、護理費由見義勇為專項經費管理部門先行墊付。認定見義勇為時,若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經辦部門有調查核實的權責,避免“証明門檻”。此外,對見義勇為誤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臨時救助、專項救助、住房保障等都有相應規定……凡事預則立,考慮細致全面,遇到相應情況,才有針對性舉措,將會減少糾紛爭議,為見義勇為權益保障筑底。

社會向上向善,需要弘揚引導,也離不開機制和法制保障。見義勇為人員選擇忘我,社會卻不能“忘”了見義勇為者。更重要的是,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是有機整體,培養塑造正確“三觀”,要用正確的價值去評價正確的行為,引領社會正能。

褒揚和撫恤同樣是多元的。來自社會企業、民間公益機構、愛心人士的善款和支持,也很重要。社會關愛滋養個體奉獻,接續傳遞人間大愛,攜手呵護人性溫度。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 。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蔣萌、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