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法律規范的硬約束 城市文明的必經路

金雨紅

2020年06月02日08:10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法律規范的硬約束 城市文明的必經路

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不文明行為,凸顯了城市精細化治理有待提高之處。《條例》把生活各個場景中的文明行為規范、不文明行為治理逐一列出,如維護網絡文明要文明互動、理性表達,重點治理撥打騷擾電話、發送騷擾短信等。去除這些頑症痼疾,亟須從小處著眼、從細節入手,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推動解決,強化依法治理。

《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簡稱《條例》)6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全文共六章六十三條,小到對隨地吐痰、亂丟亂棄等不文明細節的勸誡,大到對突發事件中不配合應急處置措施的懲治,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全面塑造具有“首都范兒”的文明北京。

《條例》的出台凝聚了北京市民的共識。去年10月,141萬余市民參與並完成線上線下問卷調查,《條例》中的六類不文明行為,就是由市民“票選”出來的。隨地吐痰、亂扔垃圾、高空拋物等20多項市民“最反對”的不文明行為,直接寫入了法條。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的修改經歷了今年年初疫情防控時期,為回應現實需求,與時偕行,《條例》及時增加了與疫情相關的文明行為要求,包括規定在公共場所咳嗽、打噴嚏須遮掩口鼻,實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等。把疫情防控中的好做法、好習慣上升到法規層面加以規范,一方面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另一方面可引導市民養成文明、衛生、科學的健康生活方式,彰顯首都特色。

弘德立法,德法共治,北京作為首善之區,要不斷提升首都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水平。《條例》通過地方立法形式,樹立了鮮明的價值導向和文明標尺,如支持和鼓勵見義勇為、無償獻血等弘揚正氣的文明行為﹔要求在非禁止吸煙場所吸煙時合理避開他人,不得損害他人合法權利和自由﹔規定在公共場所著裝整潔不赤膊,遵守秩序等。這些既有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大文明”,又有勉勵個人行為舉止優雅的“小文明”,文明行為促進立法,是構建首都共同精神家園的重要舉措,對全面提升首都精神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條例》是一部北京市民創新文明生活的“百科全書”。推進首都城市發展和社會治理過程中,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不文明行為,凸顯了城市精細化治理有待提高之處。《條例》不厭其煩、不厭其細地把生活各個場景中的文明行為規范、不文明行為治理逐一列出,如維護網絡文明要文明互動、理性表達,重點治理撥打騷擾電話、發送騷擾短信等。網絡電信領域的不文明行為是典型的“現代城市病”,與人們的思想觀念和價值取向密切相關,去除這些頑症痼疾,亟須從小處著眼、從細節入手,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推動解決,強化依法治理。

文明行為與社會生活息息相關,不文明行為隨時隨地都有可能發生,《條例》明確了每類行為涉及的法律責任,全面實施《條例》,就是要解決日常生活中不文明行為的痛點和難點問題。《條例》重點治理公共衛生、公共場所秩序、交通出行、社區生活、旅游、網絡電信等6個領域29類不文明行為,並對其他法律法規已有處罰的行為作出了銜接性規定。如遛犬不清理糞便的,可依據《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處50元罰款﹔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的,可依據《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處500元至5000元罰款等。

罰不是目的,但法律規范的硬約束,是促進市民文明習慣養成的必經之路。《條例》與一般管理型法條不同,一方面要兼顧法律和道德共舉,另一方面要處理好懲戒和倡導的關系。《條例》實施將進一步鞏固和深化首都精神文明建設成果,引導公民崇德向善,促進社會文明發展進步。

文明行為人人有份、人人有責,《條例》前期立法的過程,是凝聚文明共識的過程,《條例》現在正式實施,更需要我們每個人強化主人翁擔當意識,履行首善之區市民責任。小家庭裡有家規家訓,在首都這個大家庭裡,《條例》就是文明北京的“規矩”“方圓”。把文明行為促進當成自己的事兒,當成責權利相統一的大事兒,我們的城市就能更加和諧溫暖、宜業宜居,盡顯北京作為文明古都、大國首都應有的品位追求。

(責編:段星宇、尹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