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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金台銳評:保護未成年人要綜合施治

徐  雋
2020年04月23日05:21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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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止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發生,不僅是個法律問題,也是個社會問題,必須多管齊下、多方施策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辦案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全國檢察機關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決定起訴4151人,同比上升2.2%。

  性侵未成年人是十分嚴重的犯罪,挑戰道德和文明底線,威脅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我國刑法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規定了較高的刑罰,司法機關也不斷加大對此類犯罪的打擊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沒有根治。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之所以屢打不盡,有其特殊性。與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在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方面處於弱勢。未成年人處於被監護的特殊地位,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身份優勢和職業優勢,侵害未成年人。

  社會環境因素也是不容忽視的原因。在一些經濟社會文化比較落后的偏僻農村,早婚現象還有所遺留,有些甚至沒到法定結婚年齡就以夫妻關系同居,這很容易導致和縱容性侵未成年人的行為發生。此外,一些未成年人追求所謂“時髦”的生活方式,隨意出入酒吧、夜店等場所,也容易導致性侵案件發生。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極大、人人喊打,但有分析發現,有一部分案件並未進入司法程序。究其原因,一些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后因為恐懼、羞恥,不知道該不該求助、如何求助,還有一些未成年人甚至不知道這是違法犯罪行為。此外,按照法律規定,除了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可直接認定為強奸罪外,其他情形要構成強奸罪,必須証明發生性行為違背女性意願,但相關証據的收集、保存較為困難。尤其是強制猥褻等性騷擾類犯罪,其發現和証明的難度更大。

  防止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發生,不僅是個法律問題,也是個社會問題,必須多管齊下、多方施策。比如,加強法治教育、性教育,改變落后觀念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讓更多人敬畏法律、尊重女性,讓受害人懂得自我保護、敢於說不。加大對性侵犯罪特別是利用特殊職責地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打擊力度。加大法律制度供給,破解性侵案件發現難、証明難、打擊難等難題。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花朵、民族的未來。保護未成年人免受侵害,是全社會的責任。隻有全社會行動起來,深挖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根源,徹底斬斷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為未成年人織密法治和道德籬笆,才能讓陽光和雨露滋潤花朵的成長,才能讓我們擁有更加美好的未來。


  《 人民日報 》( 2020年04月23日 19 版)

(責編:馮粒、尹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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