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來論:地鐵文明是培養起來的,也是嚴管出來的

田宇

2020年04月01日17:20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從4月1日起,交通運輸部印發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開始施行,其中“車內進食”“手機外放”“躺臥或踩踏坐席”“推銷產品或乞討賣藝”等影響運營秩序的7類行為將被約束。可以說,此舉給乘坐地鐵“日用而不覺”的乘客提了個醒,也給長期以來廣為詬病的不文明現象敲響了警鐘。

四通八達的地鐵,是城市交通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標志,被不少人視作“文明的窗口”。然而一段時間以來,從“鳳爪女事件”到“地鐵潑面事件”,從隨地吐痰行為到地鐵堵門現象,從扑面而來的氣味到難以忍受的噪音,少數人乘坐地鐵的文明意識,並沒有跟上軌道延伸的速度。這是公共意識不足的表現,也是個體素質不高的體現。

此次《辦法》及時出台,正是向“任性”的不文明行為說“不”。畢竟,一些日常中無傷大雅的行為,在公共場合就不合時宜﹔一些為了自己方便的行為,在疾馳的列車上就會給別人造成不便。可以說,密閉的車廂裡、狹窄的空間內,乘客的表現直接反映著城市的文明層次,決定著日常的生活品質,亟需約束和規范。

從更深遠的角度看,地鐵文明也是社會文明的一部分。“當高樓大廈在我國大地上遍地林立時,中華民族精神的大廈也應該巍然聳立”。應當看到,上海通過嚴格執法,垃圾分類觀念深入人心﹔杭州通過嚴格管理,人行橫道車讓行人蔚然成風。事實証明,文明不僅是倡導起來、培養出來的,也是管理出來、規范起來的。此次出台《辦法》的顯著意義,就在於給地鐵不文明行為戴上“緊箍咒”,有助於在全社會范圍形成自覺的行為規范。

當然,是不是立竿見影,還得看后續執行能不能“長滿牙齒”。需要指出的是,《辦法》並沒有給出具體的懲罰細則,而是將執法監督權限下放,各地可以“視情而定”。這是因為,一方面,全社會的文明進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些頑固的陋習短時間內不會自行消亡﹔另一方面,不文明行為發生的即時性和突然性比較強,各地情況不同、標准各異,嚴格之余還要保証靈活性。總而言之,營造良好的乘車秩序,出台《辦法》只是個開始,還有許多短板需要補齊、不少配套需要跟上。既要避免失之於寬,也要防止失之於嚴,確保政策的威懾力、約束力和執行力,才能讓規范落之於細、落之於實。

就在幾天前,湖北武漢的6條地鐵線恢復運營。隨著春暖花開,更多的人將乘坐地鐵軌道交通,投入復工復產的繁忙節奏。越是這個時候,越要把規范揉進日常、讓文明深入人心。一輛地鐵列車的疾馳,既要安心,也要舒心﹔一個文明社會的養成,既要自律,也要他律。提高自我修養,維護公共秩序,每個人都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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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是為進一步規范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工作,推動城市軌道交通服務質量提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安全、便捷出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行的意見》(國辦發〔2018〕13號)、《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8號)等有關要求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印發的管理辦法。

 

(責編:尹深、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