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學生信息不能成為不法分子“搖錢樹”

戴先任

2020年03月20日07:53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學生信息不能成為 不法分子“搖錢樹”

  50余萬條京滬兩地中學生的個人信息被交換、倒賣,致使學生、家長的個人信息安全遭嚴重侵害,而這一切竟是三名教育培訓機構人員所為。3月12日下午,上海虹口區檢察院提起的兩起教育培訓行業從業人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在虹口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獲判,判決支持檢察機關提出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賠償在內的全部訴訟請求。

  這起案件中,三名犯罪嫌疑人都是教育培訓機構從業人員,而被侵犯的學生信息涉及京滬兩地,數量巨大,有50余萬條學生個人信息遭倒賣交換。學生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証號碼、學籍號、所在學校、年級、戶籍地址、家庭住址、家長姓名、家長電話……一些教育培訓機構對學生個人信息存在管理漏洞,而且一些教育培訓機構工作人員也是魚龍混雜、良莠不齊,這都給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讓教育培訓機構成了學生個人信息泄露的“重災區”。

  在疫情期間,廣大學生“宅家”學習,線上教育需求量大增,教育培訓機構紛紛“轉戰”線上,而線上教育培訓沒有實體培訓場所,家長對培訓機構的資質也更難以驗証,這都會增加權益受損的風險,比如學生個人信息泄露的風險也將大大增加。

  要保護好學生個人信息,防范教育培訓機構泄露學生個人信息,一方面,需要加大對買賣學生個人信息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增加不法分子的犯罪成本,才能讓他們有所忌憚﹔另一方面,還需要監管部門加強對教育培訓機構的監管,督促培訓機構完善管理制度,保護好學生個人信息,對於欠缺運營資質的培訓機構,要責令整改,或是予以關停等懲治。再者,學生家長也要增強防范意識、維權意識,在選擇培訓機構時,要查驗對方資質,不要選擇不具資質的“三無機構”。

  學生個人信息不能被不法分子“予取予求”。不能再讓學生個人信息成了不法分子牟取不法利益的“搖錢樹”,要形成多方合力,強化司法保護,才能扎緊保護學生個人信息的“籬笆”。

(責編:董曉偉、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