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監測涉“野”交易廣告要打持久戰

豐收

2020年03月19日07:51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監測涉“野”交易廣告要打持久戰

市場監管總局、工信部、公安部等11部門近日發布的《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2020年工作要點》提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間,統籌抓好疫情防控與廣告監管執法工作,重點針對涉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廣告、口罩等防護用品廣告以及涉及借疫情宣傳疫病防治內容的虛假違法廣告開展監測,依法從嚴從快查處相關虛假違法廣告。

由於近年來接近80%的疫情源頭都是野生動物,治理非法野生動物交易成為此次抗疫的重要內容。為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各地也嚴查重處一批野生動物違法交易案件。其中,查處也包括一些涉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廣告的案例。

比如1月27日,廣東東莞市場監管部門在開展野生動物專項執法時,發現一則“獐子火鍋”的違法廣告,因獐子為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監管部門對這一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同時各地還採取了其他行動,例如北京市場監管部門發布的《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規范廣告活動的提醒告誡書》指出,禁止為違法出售、購買、轉讓野生動物制品發布廣告。

各地治理涉“野”交易廣告,對於遏制野生動物違法交易、培養健康消費習慣、防止滋生和傳播疫情,無疑具有重要意義。因為這種廣告,一方面會宣傳、誘導消費者濫食野生動物﹔另一方面也為非法捕獵野生動物提供了一種信息,比如非法捕獵者看到這種廣告可能供貨上門。所以,國家11個部門要求對涉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廣告等開展監測。

開展監測的目的是及時發現、查處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廣告,盡最大努力壓縮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空間。筆者以為,這種監測無論是線下還是線上都是一種考驗。先說線下監測,由於涉“野”交易廣告有的會發布在餐館內外,有的發布在其他分散的場所,所以各地基層有關方面既要有充足的監測力量,也要發動群眾進行監測,即鼓勵群眾舉報這類廣告。

開展線上監測同樣需要相應的監測人員。如今移動APP、自媒體賬號、社交媒體以及各種網站多如牛毛,而且一些網絡廣告比較隱蔽,如果監測不到位,就給了一些人發布非法廣告、進行違法交易的機會。目前雖然已立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但人工繁殖的很多野生動物被禁止交易后,養殖者面臨損失,可能通過廣告帶動交易來減損。

監測及查處涉“野”交易廣告,不僅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一項重要工作,還應該作為一種“持久戰”來打。因為疫情結束后,不排除非法野生動物交易會反彈,違法廣告也可能跟著反彈。隻有持之以恆針對涉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廣告進行監測,不給非法行為任何抬頭的機會,才能鞏固疫情期間治理效果,形成良好的環境。

做好廣告監測工作,是查處違法廣告行為的前提。凡是監測發現的違法行為,有關方面要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廣告法》從嚴從重查處,因為這種行為容易滋生疫情,關乎公眾生命健康。《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禁止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制品發布廣告。而《廣告法》第五十七條則規定了具體處罰尺度。希望開展廣告監測能為從嚴執法提供支撐。

 

(責編:董曉偉、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