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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人民觀察:不斷鞏固和增強法治優勢

周佑勇
2020年02月28日05:1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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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閱讀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凝結著我國法治實踐的智慧和經驗,符合我國實際,能夠有序有效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使我國在較短時間內,在原來法治比較薄弱的基礎上,迅速提高國家整體法治水平。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使法治建設與改革發展相得益彰,適應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客觀需要,已經並將繼續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撐。

  ■我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決定了必須把追求公平正義、保障人民權利放在突出位置。全面依法治國,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推進,把公平正義作為執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線。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實行法治,是我們黨總結治國理政正反兩方面歷史經驗得出的重要結論。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不斷邁上新台階,為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展現出巨大優越性。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將“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切實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權利”明確為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之一。如何深入理解這一顯著優勢,不斷鞏固和增強這一顯著優勢,更加堅定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我們面臨的一項重要課題。

  有力提升國家治理現代化水平

  法者,治之端也。習近平同志指出,治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關鍵是要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法律是治國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規矩。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要求運用既定的法律規則和制度來處理國家和社會各方面事務。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我們這樣一個幅員遼闊、民族眾多、國情復雜的大國,要保証國家統一、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市場統一,必須秉持法律這一准繩,用好法治這個手段。隻有法治才能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制度保障。綜觀世界近現代史,凡是順利實現現代化的國家,無不依靠法律的保障,建設法治國家是世界歷史發展的大趨勢。

  正是基於這樣的思考,我們黨以高度的歷史使命感和責任感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並在實踐中不斷深化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規律的認識。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把全面依法治國放到“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來把握,明確全面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明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要努力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法治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體現,依法治國涉及國家治理各個方面。我們黨提出全面依法治國這一具有標志性、創新性、戰略性的重要理論命題和實踐命題,突出強調“全面”,並圍繞全面依法治國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中、在更加全面更加廣泛的層次上謀劃和推進依法治國。我們將全面依法治國作為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來抓,堅持統籌兼顧、把握重點、整體謀劃,確定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總體思路、重點任務,在“三個共同推進”上著力,在“三個一體建設”上用功,加強全面依法治國的頂層設計和分層對接,更加重視法治建設的全面協調發展,更加重視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做好全面依法治國重大問題的統籌規劃、科學決策。做到客觀地而不是主觀地、發展地而不是靜止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統地而不是零散地、聯系地而不是孤立地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使各項具體工作有機統一、形成合力,深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正是因為我們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馳而不息地將法治中國建設向縱深推進,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法治保障,我們在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程中,成功避開一些發展中國家因法治不彰而落入種種陷阱的困局。我們加強整體設計,努力推動法治在各個領域均衡、全面發展,全面依法治國更加彰顯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實踐証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凝結著我國法治實踐的智慧和經驗,符合我國實際,能夠有序有效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使我國在較短時間內,在原來法治比較薄弱的基礎上,迅速提高國家整體法治水平,並為人類法治文明進步貢獻中國智慧、提供中國方案。

  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大法治支撐

  法治是人類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現代社會治理的智慧結晶。許多國家追求法治、發展法治,但不一定都能將法治建設與自身發展階段、發展實際、發展需求緊密結合起來,確保法治建設與國家長遠發展目標相協調。有的國家甚至簡單照抄照搬別國的法治模式,忽視了不同社會歷史條件下法律制度的生成和運作也不相同這一道理。我們黨堅持將法治建設與我國實際和現實國情緊密結合,強調法治模式不能定於一尊,提出適合自身的法治國家建設宏偉藍圖。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使法治建設與改革發展相得益彰,適應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客觀需要,已經並將繼續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撐。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堅持黨的領導,發揮黨的領導這個最大優勢。正是因為我們將黨的領導貫徹到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全過程和各方面,才能不斷增強法治領域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更加有效地解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保証在中國這樣一個超大規模的發展中國家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法治文明,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証,是我國法治同西方國家法治最大的區別。必須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証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確保法治建設的正確方向。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能力,更好發揮黨的領導這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

  在改革開放進程中,我們黨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始終立足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踐,將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作為法治建設的重要遵循。立法工作既注重及時把改革中取得的成功經驗用法律形式確定下來,對現有法律中不適應實踐發展的規定進行修改,為改革發展提供堅實法律保障,又注意為繼續深化改革留下空間。同時,堅持在憲法和法律框架內進行改革,大膽探索、勇於創新,將改革不斷推向前進。面對全面深化改革與全面依法治國的新形勢,我們黨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改革與法治同步推進,實現全面深化改革與全面依法治國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增添強勁動力。

  切實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權利

  “理國要道,在於公平正直。”公平正義是人民的期盼,也是我們黨長期追求的價值目標。我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決定了必須把追求公平正義、保障人民權利放在突出位置。全面依法治國,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推進,並把公平正義作為執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線。法治是規則之治,更是良法之治。隻有所制定的規則是反映客觀規律、體現人民意志、符合社會公序良俗的良法,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法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要求將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法治運行的各個環節。特別是在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權利方面,我國法治建設表現出顯著的實踐成效。

  從宏觀上看,我國已經形成了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保護公民個人權利的法律規范體系,並全面推動相關法律規范貫徹落實。憲法對保護各項公民權利作出一系列規定。比如,除了保護人身權、財產權和基本政治權利,對於生存權和發展權等首要的基本人權,憲法以諸多詳細條文規定了教育、醫療衛生、勞動就業與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公民權利和國家義務,明確“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在此基礎上,依據憲法原則和精神,將憲法規定進一步具化為法律制度體系,有效落實公民各方面權利,以法治方式保障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從微觀上看,權力運行更加規范、權利保護更加充分,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執法決定、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在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方面,我們抓住關鍵環節,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和管理監督制約體系,細化明確行政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自由裁量權,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執法不公、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等現象得到有效遏制。隨著全面依法治國深入推進,公民權利保護成效將更為突出,人權法治保障水平將持續提高。

  (作者為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法部主任、教授)


  《 人民日報 》( 2020年02月28日 09 版)

(責編:楊光宇、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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