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未訴先辦”應成基層治理常態

楊李喆

2020年01月14日07:55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未訴先辦”應成基層治理常態

  北京市市長陳吉寧在今年北京市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北京將發揮12345市民服務熱線和網格化城市管理平台作用,推動主動治理、未訴先辦。

  在城市治理實踐中,北京市創建了“接訴即辦”工作機制。去年底,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北京市街道辦事處條例》,明確了街道辦事處的七項職權和七項職責,為基層減負的同時提供了多方面保障措施,“接訴即辦”工作機制正式入法。可以說,“接訴即辦”既是城市管理智慧,更是解決民生問題的“金鑰匙”。

  推動“接訴即辦”向“未訴先辦”延伸,旨在增強工作的主動性,以政府各相關部門的主動履職盡責,努力從源頭上減少群眾訴求,將民生問題立足於超前解決,在未給群眾帶來不便時就解決。進一步而言,這本也是城市治理的規范性動作,因為政府部門將分內的工作做好,才能少給群眾添堵,讓社會更加和諧。

  “未訴先辦”有兩種主要形式。一是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針對民眾密集投訴的問題、行業或區域,帶著問題導向進行重點關注、重點摸排、重點檢查、重點服務,從而找出依然存在的問題或隱患,找出症結和原因,找出民眾的痛點、難點、堵點。在此基礎上,採取相應措施化解存量問題和矛盾,化解可能發生的新的投訴,即在民眾有可能因為相關問題再投訴之前把問題處理好,減少民眾對同類問題的投訴量。

  二是有關責任單位在履職過程中進一步延伸觸角,提升監管或服務的靈敏度,能夠在問題未真正形成前或矛盾未爆發前、民眾未投訴前就主動捕捉到問題隱患、侵權風險、投訴苗頭,及時進行預防、規范和化解,理順有關權利義務關系,維護民眾利益,“搶答”民眾訴求。

  從“接訴即辦”到“未訴先辦”,在實踐中已有了積極的探索。以北京香水園街道為例,針對居民下水管道經常有污水往上返並有難聞的異味,街道實現了“接訴即辦”,而在這一次管道滲漏問題解決的基礎上,香水園街道動員區域內的網格員,針對下水管道問題在社區開展大巡查,由一個問題帶動一類問題的解決,這就是“未訴先辦”,贏得了群眾的好評。

  “未訴先辦”不僅能夠將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更可以消弭安全隱患,確保一方百姓安寧。比如,一處地下雨箅子被堵住,不僅限於“有一治一”,而是對區域內所有的地下雨箅子全部排查整治,不僅能夠確保排水暢通,更可以消弭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其實,城市治理就在於這些民生細節小事,做到位了,群眾的幸福感就會大大提升。

  推動“接訴即辦”向“未訴先辦”延伸,需要相關配套機制的跟進。比如,推進社區干部入戶走訪常態化,引導在職黨員參與社區治理,發揮好群眾的作用,等等。綜合各方智慧和力量,力爭實現一些民生細節問題的早發現、早介入、早處置。而且,“未訴先辦”做到位了,也可以大大減少市民服務熱線投訴量,群眾滿意度自然能“提上來”。

  對於基層治理來講,從一個訴求解決一類問題,一個案例帶動一片治理,見微知著,把工作做在前面,將更有智慧、更具效率、更有效果。城市治理需要智慧與效率雙提升,推動“接訴即辦”向“未訴先辦”延伸勢在必行。在具體推動中,既需要相關措施的跟進,更不應該離開民意基礎,因為城市治理終歸是為了人民。

(責編:董曉偉、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