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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鬼”APP逞凶“該當何罪”? 

蔣萌

2019年11月21日16:23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李鬼APP逞凶“該當何罪”? 

背景:據新華社報道,濟南一市民試圖在手機應用商店下載公安部推出的“交管12123”APP時,一款名為“12123”且APP圖標為一個“違”字的APP在搜索結果的第一位。他下載使用后發現,這款APP功能和頁面都極其簡陋,是一款高仿APP,不僅無法處理違章,還含有大量廣告。記者在多個應用商店檢索發現,此類APP“李鬼”並不少見,涉及醫院、公交系統等多個領域。

新京報發表何勇的觀點:“李鬼”APP在手機上“作惡多端”:或直接竊取手機用戶的移動支付賬號密碼,或誘導用戶去釣魚網站進行支付,又或是惡意扣除賬戶資金,還有的“李鬼”APP在用戶使用后留取后門、挂有木馬,遠程控制並竊取用戶手機、互聯網賬戶中的個人信息資料。“李鬼”APP輕則對生活造成困擾,重則危害網絡安全、財產安全、公共秩序,實在是一大“公害”。“李鬼”APP背后已經形成一條黑色利益鏈。據報道,高仿APP的開發難度並不高,開發周期大約一個月,而費用隻要5萬元左右,隨之則是源源而來的廣告費,在經濟利益的刺激下,不少人鋌而走險。但目前,手機應用商店在審核時隻進行病毒和兼容性測試,對於是否山寨模仿,多數應用市場疏於甄別。手機應用商店顯然要起到“門神”功能,完善審核機制,履行審查義務,對“李鬼”APP設置“防火牆”。用戶通過應用商店下載到了高仿APP,就類似於買到“假貨”,相關平台不能兩手一攤說“與我無關”。再者,公安、網信、市場監管等職能部門要強化聯合執法,將“李鬼”APP利益鏈上各個環節受益者一網打盡,切實提高研發、經營、推廣“李鬼”APP的違法成本。作為用戶,在下載APP時,也得多用點心,對於搜索結果,多點甄別,樹立防范意識,避免上當受騙﹔一旦發現“李鬼”APP,及時舉報處理。

小蔣隨想:很多高仿APP,其實並不高級,就是仿“正主”的名字,使他人陷入錯誤認識,誤把“李鬼”當李逵。借李逵的大名,“李鬼”干著蒙騙的勾當,不光令人不齒,更涉嫌侵權違法。然而,有專業人士表示,在打擊“李鬼”APP時,存在多方協調難、舉報下架過程漫長、相關法律政策不完善等問題。一些尷尬隨之而來——由手機應用商店甄別“李鬼”,缺乏統一標准,可能各行其是。某個應用商店下架某款APP,不具有追責性,“”獲取的不義之財無法被追繳,更不用說懲處,“李鬼”難免有恃無恐,可以“打一槍換一個地方”。手機用戶自行識別,效率不高,如果遭遇隱私泄露或財產損失,維權成本倒是很高。職能部門理當“亮劍”,但若法規不完善,權責不明晰,也會面臨掣肘。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鑒於:“李鬼APP頻頻逞凶,有關短板亟待彌補。即便參照現有法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將構成詐騙罪﹔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將構成招搖撞騙罪。那些“仿”公安交管、金融機構、公立醫院、公交系統的“李鬼”APP及其背后的運營者,不能逍遙法外,必須接受應有懲處。隻有讓“李鬼”自食苦果,才能以儆效尤,也將有效淨化APP市場環境。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 。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段星宇、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