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5G都來了,部門信息為何仍難共享

張炳劍

2019年11月12日08:11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5G都來了,部門信息為何仍難共享

  麗水鬆陽縣檢察院近日通報,自2015年以來共有17名罪犯在服刑期間仍然享受養老金,同時還發現8名罪犯在服刑期間仍然在參保養老保險。

  據錢江晚報小時新聞報道,2019年7~8月,鬆陽縣檢察院先后就罪犯服刑期間錯發養老金和違規參保養老保險的問題,向縣社保部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目前,違規參保問題得到糾正,錯發的養老金絕大部分已追回。

  被判刑人員收監執行期間,需停發基本養老金,這是早有明確規定的。早在2001年12月,原勞動保障部辦公廳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范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當離退休人員發生“被判刑收監執行”等情形,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停發或暫時停發其基本養老金。

  一邊坐牢,一邊還能領養老金,監獄似乎真成了“休閑養老”的好地方。服刑人員倒是“美滋滋”了,損害的卻是社會公平。

  服刑是對犯罪人員的一種嚴厲懲戒,對其停發養老金也是應有之義。有些人待在監獄裡養老金卻照領不誤,置法律威嚴於什麼境地?服刑收監所應有的懲罰和威懾力又將如何體現?

  類似坐牢照領養老金的現象,並不限於鬆陽一地,此前台州也出現過類似情況。從全國范圍來看,這種現象也屢見不鮮。追溯起來,除了個別案件中存在人為“放水”,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渠道存在阻塞恐怕是主要原因。

  在現實操作中,服刑人員的相關信息雖然為司法機關所掌握,卻並沒有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共享,以致在各管一頭、各自為政中,造就了“漏網之魚”。

  在現有政策規定下,這些服刑人員領取養老金,不僅違規,而且損害社會公平和司法正義。當地檢察機關發現問題、及時止損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

  要杜絕坐牢照領養老金現象,除了加大查處的范圍和力度,關鍵還在於暢通信息渠道,在全國范圍、各相關部門之間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堵住漏洞。

  也有網友提出質疑,原有的政策規定服刑期間不能領養老金,有其特殊的社會背景,當時中國社保機制還沒有建立,主要靠政府發放,在此情況下,停發服刑人員的養老金無可厚非,但如今養老保險由單位和個人繳納,同時2008年之后實行的《社保法》沒有相關規定,似乎服刑期間領養老金有合理之處。顯然,這是一個值得進一步商榷的問題,相關政策和法律是否該作進一步明確值得立法層面進行考量。

(責編:仝宗莉、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