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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發店“宰客”8人被判刑也是警鐘

蔣萌

2019年11月11日16:32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理發店“宰客”8人被判刑也是警鐘 

背景:南京某大學門口的理發店因實施“軟暴力”被查。多名大學生報警稱曾在店內遭到脅迫,該店聲稱剪發隻要20元,但剪發過程中會被強行抹上“高價產品”,直到結束時才告知消費上百,辦會員卡可以便宜。經查,至少20人被強迫消費,目前8人因強迫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到4年不等的刑罰。

新京報發表胡建兵的社論:“天價頭”“強行辦卡”事件頻發。由於美容美發行業准入標准較低,經營人員良莠不齊,助長了美容美發業的宰客之風。一旦發現自己上當了,大多數消費者怕遭遇更大的麻煩,隻得忍氣吞聲,自認倒霉,少有客戶與不良商家糾纏到底的,更沒有精力通過消費者協會維權。即便有人通過法律途徑維權,由於不良商家不提供有效消費憑証,使客戶的維權行動遇到重重障礙,往往不了了之。監管不力,也是宰客現象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即使接到客戶的舉報,有關部門一般情況下只是進行簡單的調解,給客戶退一些錢了事。南京多名大學生在遭遇大學門口的理發店強迫消費后,主動向有關部門舉報,有關部門在接到舉報后嚴肅查處,並追究理發店有關人員刑事責任,具有典型意義。一方面可以鼓勵消費者在遭遇類似情況后,不再選擇沉默,而是勇於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另一方面可以起到威懾作用。實際上,這種“強迫消費”行為已犯了強迫交易罪,對有關人員用刑法伺候是有法可依的。還有一方面,也提醒其他地方的監管部門履行自己的職責,負起該負的責任,維護市場的秩序。當然,要防止類似事件不再發生,在嚴打這種“強迫消費”行為的同時,還要明確行業准入標准、服務收費標准和違規處罰標准。唯有明確和完善相關准則、規范,才能保障消費者權益。

小蔣隨想:雖然涉案人員是以“強迫交易罪”被判刑,但南京市玄武區法院法官明確指出,本案屬於“惡勢力犯罪”。這種定性是一種警鐘。換言之,此類行徑不是簡單的消費糾紛,不法商家“宰客”不光要面臨行政處罰,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涉嫌強迫交易罪,“團伙”作惡更會成為掃黑除惡的對象。這樣的判例,一方面可以淨化市場環境,另一方面也是對社會安全的保障。不法經營也好,欺行霸市也罷,甚至發展為犯罪團伙,往往會經歷“由小到大”的過程。管理者和執法者對不良苗頭打早打小,對不法分子認真處理,能夠遏制某些人動歪腦筋,防止一些人有恃無恐。在某種程度上,這對后者也是及時挽救,讓其懸崖勒馬,避免“一條道走到黑”。另外,消費者落入“天價”陷阱,往往都帶有被欺詐、被強迫的特征,一些事例在社會上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但是,被追究刑責的較少。怎樣的“情節嚴重”,才會構成“強迫交易罪”,各地管理者和執法者是否掌握得當,會不會出現相似案件定性不同的可能,同樣值得關注。確保“同案同判”,不僅是體現法治的公平公正,也會避免社會爭議,震懾某些人的不軌心理。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 。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段星宇、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