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要想紅先整容?小心“整容貸”的坑

劉婷婷

2019年11月07日08: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要想紅先整容?小心“整容貸”的坑

  “做主播輕鬆聊個天一月就能賺8000元!”這樣誘人的招聘廣告,很容易勾起年輕女孩入職的沖動。然而,夢想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據報道,21歲的女孩李華夢想成為一名網紅,入職一家公司后,她在被人慫恿之下選擇了貸款整容。然而,做了21天主播,說好的月薪8000元到1萬元,最終工資沒有剩余,反而還倒貼了幾百元。心灰意冷的李華恍然大悟,“其實我自己就是做了個美夢,現在夢醒了,懂得了人生需要腳踏實地”。(《齊魯晚報》11月4日)

  如今,李華的網紅夢終於醒了,實在不容易。在經歷了一番整容折騰,付出了不少金錢代價之后,她頓悟出來的“人生需要腳踏實地”道理,朴實而有力,對個人來說,也不失為一筆寶貴的人生財富。當然,還應當看到的是,這份痛苦經歷的制造者,並不是網紅夢,或者是懷揣網紅夢的年輕女孩。

  種種跡象表明,在李華們還未察覺時,她們就已經成了他人窺伺的“獵物”:先是發布令人心動的招聘主播廣告,接著是勸說應聘者“醫療美容”,再就是讓對方以個人名義借“整容貸”,最后就坐等對方開工“還貸”……這樣一環套一環的“手法”,與之前曝光的“套路貸”路數,在“攫取錢財”的本質上,並沒有多少的區別,隻不過后者往往與黑惡勢力挂鉤,還使用或軟或硬的暴力手段等。

  但是,對於李華們來說,面對精心設計的“整容貸”,想要全身而退、討個公道並不容易。從報道情況看,該公司的工作人員將李華帶到一家整形美容醫院“整容”,並用個人身份信息辦理了分期貸款的手續,是在合同還未簽訂之前。這就意味著,從法律上看,李華的整容和貸款,都是個人的行為,而與該公司無關。盡管據李華表示,有關工作人員曾有過“如果沒錢也不要緊,公司可以用我個人名義辦理貸款,錢從美容津貼中出,不需要你花錢”的承諾,而這樣的口頭承諾,顯然不可能寫進合同中,也很難進行查証,這就增加了當事人維權的難度。

  不過,越是看似“天衣無縫”、無懈可擊的“整容貸”,反倒越容易露出“馬腳”來。翻看報道,一些情況確有蹊蹺,“這家公司在一家賓館的5樓,甚至連公司名字都沒有”。合同還未簽,公司便直接帶著她來到了整形美容醫院,“讓我帶著身份証和銀行卡去的”,“到了醫院,公司工作人員與醫院都很熟悉”……這些反常的情況,在某種程度上說明,該公司對“整容貸”輕車熟路、早有謀劃,與整容美容醫院等機構的“關系”也非同一般,而李華的這番遭遇,很可能並非個案。

  從民法角度看,如果証實該公司使用“欺詐手段”,存在“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情況,上述“民事行為無效”,也就是說,“整容貸”應歸入無效,因此取得的“不義之財”,應返還給對方。當然,這僅是民事法律責任。對於警方而言,還有必要“順藤摸瓜”,搜集更多“整容貸”的証據。如果証實有關方面確有“詐騙行為”,則必須追究其刑事責任。

  每個年輕人都應當有屬於自己的夢,也包括網紅夢,但在現實追夢的過程中,還須謹慎一些,切不可被花言巧語蒙蔽雙眼,一旦掉進了陷阱,就會付出慘重的代價。作為立法者、執法部門,面對“整容貸”等大行其道,也有相應的責任。及時堵塞制度漏洞,依法打擊借夢騙財的不法分子,讓年輕的追夢者少走一些彎路。

(責編:董曉偉、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