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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拓展刑事審判公開的廣度

徐  雋
2019年11月07日05:1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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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司法水平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體現。不久前,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刑事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強調,努力讓熱點案件審判成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開課”。

  全媒體時代,刑事審判社會關注度高,特別是涉及民生、群體性事件等熱點問題的案件,很容易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依法妥善審理社會關注度高的熱點案件,要學會和適應在全媒體時代的“聚光燈”之下,接受社會監督和實踐檢驗。

  依法公開審理社會廣泛關注的重大案件,需要堅持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一方面要推進刑事審判公開,不斷拓展公開的廣度,主動接受當事人和社會各界監督,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促使法官提升司法能力、依法審慎行使審判權。另一方面要立足消解質疑、化解風險,彰顯司法公開透明,消除社會誤解誤讀。對社會廣泛關注、網絡可能炒作的案件要乘勢而上,穩妥應對,主動發聲,把案件辦理過程變成提高全社會法治意識的過程。

  嚴格公正司法,保持法治定力至關重要。在審理罪行極其嚴重但量刑有爭議、事實証據存疑等案件時,必須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罪責刑相適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確保刑事案件審判不枉不縱。近年來,從最高法依法不認定趙志紅是“呼格吉勒圖案”真凶,到貴州遵義法院判處凶案被告人陶雪無罪等,都是落實証據裁判原則、堅持嚴格公正司法的典型案例。作出這樣的判決,需要堅持真理的勇氣和敢於下判的擔當,司法權威和公信力正是通過一個個具體案例建立起來的。

  同時,司法不能背離人之常情、世之常理。要將法律的專業判斷與民眾的朴素認知結合起來,以嚴謹的法理彰顯司法的理性,以公認的情理展示司法的良知。應堅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把抽象的法律公正適用到每個案件中去,實現個案公正與類案公正、法律公正與社會公正的統一。近年來,在於歡故意傷害案等案件的依法審理中,人民法院積極以案釋法,正確引導輿論,明確情感、道德與法律的界限,體現了法律尺度和司法溫度的統一、法理情的統一。

  刑事審判承擔著懲罰犯罪、保護人民、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等重要職能。積極應對刑事審判面臨的新挑戰,不斷提升刑事審判工作能力水平,才能充分顯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刑事司法制度的優越性,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


  《 人民日報 》( 2019年11月07日 09 版)

(責編:馬昌、董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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