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觀點

人民日報金台銳評:握緊技術發展的法治缰繩

徐  雋
2019年10月31日04:3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小字號

  法治是規范技術發展和使用的缰繩,它在個人信息保護和個人信息使用之間探尋最大公約數

  

  近日,第六屆世界互聯網大會在浙江烏鎮召開。大會眾多議題中,網絡空間的個人信息保護備受關注。近年來,個人信息安全問題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電信詐騙、垃圾廣告與受害者個人信息泄露有很大關聯﹔基於人臉識別、聲音識別等技術的“深度偽造”防不勝防……個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成為智能互聯的前提,同時,缺乏防護的個人信息也面臨著被竊取、泄露和不當使用的風險挑戰。

  網絡空間的侵權與傳統侵權有著顯著不同。因個人信息泄露導致的侵權行為如果發生在線上,其影響可能數倍於線下。比如,“人肉搜索”對個人生活安寧的破壞、對隱私的侵犯、對名譽的影響巨大,侵權責任的追究困難,侵權損害的修復不易。

  網絡空間的個人信息保護可以有多重途徑。最直接的是技術手段。隨著網絡安全技術的不斷發展,個人信息保護的技術屏障越發堅實。但是,有一個事實不容忽視,個人信息不同於隱私,許多個人信息是公開的,個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也是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發展所必需的。這就存在著保護個人信息與使用個人信息之間的矛盾,這是單純依靠技術所不能解決的矛盾。

  近年來,法治在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方面的作用越來越受到重視。從本屆世界互聯網大會設置的眾多分論壇議題中可以看到,依法治網、用法治維護網絡安全、用法治保護個人信息成為與會嘉賓熱議的焦點。的確,技術是中立的,但是技術發展和使用的倫理邊界則必須厘清。法治是規范技術發展和使用的缰繩,它在個人信息保護和個人信息使用之間探尋最大公約數。

  在與會嘉賓的討論中,個人信息保護被不斷提及。不少專家呼吁在民法典編纂中確認個人信息權,並對權利的保護制定具體規則,比如進一步明確信息查詢權、更正權、刪除權。總之,要通過立法使個人對自己的信息享有控制權、決定權,從而使個人信息保護在法律上更加完備。

  法治是應對互聯網發展挑戰的最優選擇。一位互聯網從業者在回答記者有關“政府新規會對企業帶來哪些影響”的提問時,這樣說道:“一切規范行業發展的政策,對企業來說都是利好。”的確,用法治規范互聯網的發展,營造良好的網絡生態,才能讓身處其中的每一個人、每一家企業享受到自由與秩序的協調,感受到守正與創新的統一,真正體會到互聯網的強大助力。


  《 人民日報 》( 2019年10月31日 19 版)

(責編:牛鏞、董曉偉)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