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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網售處方藥,要放更要管

李紅梅
2019年10月23日05:23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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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時隔18年后修訂的新版藥品管理法,部分解禁了處方藥的網上銷售途徑。有關部門表示,將以線上線下相同標准、一體監管的原則,確保處方的來源真實,保障患者用藥安全。藥品關系到千家萬戶,這一消息也引起廣泛關注。

  現代社會是信息化快速發展的社會,互聯網服務了人們的衣食住行,“從網絡買一切”已成為不少人的生活方式。然而,處方藥作為特例,一直未能在互聯網上銷售。解禁處方藥的網絡銷售,順應我國“互聯網+”戰略的發展要求,將極大方便人們購藥,滿足健康需求,有利於維護人民群眾健康。但也應看到,由於處方藥的安全特性,在放開管制的同時需進行更加嚴格的監管,應在處方信息共享的前提下,謹慎試點,逐步推進。

  我國藥品分處方藥和非處方藥進行管理,處方藥需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人們購買絕大部分處方藥都是在醫院,也有一部分患者到藥店購買,這時需憑醫師開具的處方、經藥店執業藥師審核。現實中,一些藥店把關不嚴,不需要處方就能買到處方藥,給患者帶來用藥風險,也導致一些藥品如抗生素被濫用。近年來,電商售藥平台不斷增多,一些平台不用處方就能買到處方藥,也有一些互聯網醫院違反復診規定,直接開出初診電子處方給患者,用於買處方藥。這些做法都是不可取的。部分解禁處方藥的網上銷售途徑之后,更需要杜絕這類情況的發生。

  吸取線下監管不足的教訓、更好地監管網售處方藥,需要周密的謀劃和部署。首先,為保証處方來源的真實性,推動處方信息共享成為關鍵。由於我國互聯網醫院是依托實體醫療機構建立的,而實體醫療機構大多已成立醫聯體,因此以醫聯體為單位,打通線上線下的處方信息系統,實現共享,並不是一件難事,也有利於實現分級診療。其次,在放開的步伐上,可以先放開一些慢病處方藥的網絡銷售,再逐步放開一些常見病處方藥,逐步規范網售處方藥品流程,建立嚴格的標准,確保網售處方藥安全。最后,在監管層面,一方面要嚴懲違規行為,比如取消違規醫師在線開具電子處方資格等,另一方面應利用互聯網技術,在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病歷系統互聯互通的基礎上,通過大數據“算”出居民精准健康需求,從而識別出不合理的處方藥需求。

  當前,隨著老齡化程度加深,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人數不斷增加,每年藥品費用快速增長,醫保支出規模不斷增大。這種情況下,如何滿足人們對處方藥不斷增長的需求,同時管控好用藥安全風險,合理引導用藥需求?怎樣在維護群眾健康的同時減少不合理的醫保支出?醫療、醫藥、醫保三者如何聯動配合,從而提高群眾整體健康效益?這些,都需要進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部分解禁處方藥的網上銷售途徑,可謂邁出了重要一步,接下來更重要的是兼顧“放”和“管”。建立在安全基礎上的方便,才是真的方便,並施之長遠。

  前段時間,全國首個省級電子處方信息共享平台在甘肅落地運行,不少省份也明確將建立省級處方共享平台。這意味著處方來源真實性將得到更好保障,監管將獲得堅實的基礎。相信隨著各項舉措的不斷完善,將讓人們看病買藥既安全又便捷,增強人們的醫改獲得感。


  《 人民日報 》( 2019年10月23日 05 版)

(責編:岳弘彬、董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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